小街镇关于对县人大第十六届一次会议第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09-13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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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菊存等代表:
你们在县人大第十六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高速路修建工程占用农户房屋拆迁安置问题的赔偿申请”的建议已交我镇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嵩昆高速修建占用本纳克村委会小铺村11户农户房屋,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于2016年4月签订,并已全部拆除,由于小铺村集体土地较少,大部分地块处于花卉园区规划范围内,因此该11户农户一直未能得到安置。
二、 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小街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本纳克村拆迁安置点的选址工作,多次协调花卉园区管委会及村组进行选址,目前选定园区二号路旁一块土地,并积极向县领导汇报请示,待协调通过后进行安置。
三、 下一步工作方向
待安置点地块选址确定后,小街镇征迁办将及时对安置点地块进行征收并及时对拆迁户进行过渡费补偿及安置。
小街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