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嵩明县人民政府 www.kmsm.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6183-201709-038261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7-09-12 16:18
名 称: 嵩明县公安局关于对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114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公安局关于对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11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09-12 16:18
字号:[ ]

尊敬的严萧委员:

您在九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老213国道大新桥与河滨苑交叉路口设置交通信号灯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在此,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问题作如下答复:

一、 基本情况

大新桥与河滨公园交叉路口车流量和人流量较大,加之路口经常有车辆停放影响视线,造成交通安全隐患,近年来该路段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雨季天,冬季和周一上午容易发生交通拥堵。另外,沿河滨公园的石板路经常破损,需要不断维护,更换,已经不能适应交通快速发展的需要。

二、 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意见建议:

1. 建议在此交叉路口设置交通信号灯,便于车辆有序通行。

2. 严禁在交叉口四侧停放车辆。

3. 将河滨公园的小石板路面更换为水泥或者沥青路面,以适应通行需要,建设路面维护成本。

(二)办理情况:

对于您所提出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县住建局、交警大队秩序一中队人员对该路段的通行情况进行实地踏勘并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后开展了相关工作,具体如下:

1. 该路口之前未建设红绿灯主要是因为213线路面与河滨路路面基础条件不同,213线高出河滨路10余公分,且一条路为沥青路面,一条路为石板路面,不符合建设红绿灯的技术要求。

2. 基于河滨路石板路面易损失的情况,县住建局已于今年3月1日至4月20日将整条河滨北路铺设为沥青混泥土路面。现该路口已具备红绿灯建设条件,交警大队设施办已将该建设工作纳入计划,将尽快建设。

3. 针对交叉路口乱停乱放违法突出的情况,交警大队从今年2月份开始在此路口新增了一个固定执勤点,增派警力自早上7时30分至晚上6时值守,打击乱停乱放违法行为维护道路通行秩序。

三、 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安装调试该路口的红绿灯设备,规范路口通行秩序,为车辆和行人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二)在红绿灯安装前,继续加派警力对该路口进行值守,同时加大对附近路段的巡逻管控,严查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确保道路通行畅通、安全。

最后,我局殷切期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交通管理工作,并对交管工作提出更加保贵的意见和建议!

 

 

 

嵩明县公安局

                                                                                                                       2017年5月26日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