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公安局关于对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61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李增福委员:
您在九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加道路指引标识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在此,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问题作如下答复:
一、 基本情况
嵩明县域的交通条件十分发达,交通线上的“过路客”十分居多,但从发展嵩明,提升嵩明形象,宣传嵩明上没有形成系统的交通指引标识,从而影响嵩明的文明进步和经济的发展。
二、 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意见建议:
1. 增加和完善交通指引标识的方式与规划。结合嵩明县的自身特点,设计具有嵩明身份意义的标识。
2. 做好指引标识的布局规划。针对县城、乡村、道路交叉口和十字路口做好规划,合理布局。
3. 增加和完善指引标识。
(二)办理情况:
对于您所提出的建议,我局交警大队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研究,具体如下:
道路标识分为交通安全标识及行政路名标识。行政路名指示标识应由县民政局完成,道路交通安全指示、警示标识由路权单位在交管部门的指导下建设完成,这也是交通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近年来,我局交警大队认真履职,力所能及做好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备的建设工作,主要做法如下:
1. 对兰茂大道、长嵩大道等新建道路,交警大队按照规定积极参与道路设计初期交通指示、警示标志标牌建设意见,根据道路规划及使用功能,提出科学合理的交通标识建设意见,提交道路建设部门按计划建设,并在道路完工验收时参与交通标识的验收,确保新建道路标识的完整。
2. 对在用县乡及各种村道,交警大队定期开展道路排查,发现交通安全设施损毁、缺失的,及时进行补充完善,或是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建设完善。
三、 下一步工作方向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对新建道路交通设施同步建设的监督及在用道路交通设施补充完善工作。同时完成以下工作:
(一)积极争取政府资金支持,开展公路交叉路口安全隐患治理“五小工程”建设,即在所有道路交叉路口开展“五个一”(一块警示牌、一盏爆闪灯、一条减速带、一块反光镜、一根警示桩)建设,此项工程正在全力推进中,嵩黄线作为试点已进入招投标程序。
(二)对道路的安全管理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在不影响安全的情况下,建议民政部门加强路名、村名标识标志建设工作,结合嵩明特色,建设特色指示牌,打造嵩明新形象。
最后,我局殷切期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交通管理工作,并对交管工作提出更加保贵的意见和建议!
嵩明县公安局
2017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