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人大第十六届一次会议第8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09-06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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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军代表:
你在县人大第十六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农村宅基地调规不规范”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县今年开展的基本农田划定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根据《嵩明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昆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经过我局与县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就农村建房用地全县根据规划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我县近3年可预留1329亩,在本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中,农村宅基地按我县最大可调减量为3500亩,但我县有568个村小组,本次实际调减基本农田3822.67亩,就木作居民委员会4个居民小组已调减40亩,已属调减最大限量,且每年市下达我县农村建房用地计划指标占耕地在130亩左右,根据全县建房年度计划指标分配实际情况下达到各镇(街道办)。木作居委会属县城规划范围内,建议以城市居住小区模式审批农村建房。
嵩明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