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农林局关于县政协第九届第一次会议第149号提案的答复
张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坚决制止毁林开荒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县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关心。我局对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的提案非常好。提案中反映的山区、半山区毁林开荒的情况,实事求是地提出了森林资源保护存在的问题,分析了问题的根源和危害。同时,对如何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这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具有很好的启发和帮助。
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保障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是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扎实有效。
毁林开垦主要是种植雪莲果,在偏远山区村委会有一定的客观性、普遍性。县农林局、县森林公安采取有力措施,打击毁林开荒、蚕食林地行为。为有效制止开荒现象,全面清收被蚕食的林地,2015年12月,县森林公安局,在农户还没种地之前就进村入户开展宣传动员,召开村民代表会、粘贴公告,在规定期限内要求将农户擅自开挖的土地无条件退还村集体,坚决遏制林地流失的势头。2016年4月份,县森林公安局、乡镇林业站会同村、组干部对核桃村委会石板沟村民开挖土地全部进行丈量,并按户名标注地块摄像存档,并将丈量结果进行公示,让群众相互监督,对主动交回侵占林地的,视情节从轻处罚,并责令其对非法开垦地块限期恢复植被,对于非法强占、情节恶劣的从严处罚。并将收回的159亩开荒地交由村集体统一管理。通过一系列整治,山区农户毁林开荒、蚕食林地情况已有所收敛,毁林开荒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制止毁林开荒既要确保打击力度、保证工作效果,又要把握策略,讲究方法,实行一般整治和重点整治相结合,打击处理和宣传教育相结合,规范管理和生态修复相结合,及时掌握整治动态,在达到整治效果的前提下,确保社会稳定,真正实现山川秀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优势,加大打击毁林开荒行为的力度,为保护生态,建设森林嵩明而努力奋斗。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十分感谢您对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杨维杰138****0186
嵩明县农林局
2017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