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农林局关于县政协第九届第一次会议第144号提案的答复
叶润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我县大棚蔬菜农药、农残监管,减少农田白色污染,保护农田生态环境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 农业生态环境现状
目前,我县农业生产仍占很大比重,农业生产每年为城乡居民提供必须的粮食、蔬菜和畜禽产品,在我县农业经济中起着基础性作用。不当的农业生产方式也造成了严重的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目前,造成农业面源污染的主要原因有化肥农药的不当使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污和农村生活排污。化肥的不当使用可导致河流和湖泊的富营养化、土壤物理性状恶化、农产品污染。农药的不当使用会导致农药在农产品、土壤、水体、大气中大量残留,危害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农村面源污染问题,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由我县农林局农村能源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专门负责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和农业面源治理等工作,每年都要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整合国家农业植保、测土配方施肥等项目资源,争取上级农业优惠政策,大力推广化肥农药科学使用技术、病虫害统防统治技术、病虫害生物综合防治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有机肥积造和使用技术,推广养殖场沼气工程净化模式、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模式、推广无公害蔬菜种植模式,扎实推进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
近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迅速引起普遍关注,不断刺激和挑战公众的神经,以至于广大人民谈“吃”色变,农产品质量安全成为当前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自200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施行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对农产品安全工作日益重视,我县也逐渐把“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业产业安全”作为维护全县人民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重中之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也随着国家、省、市、县大政策、大环境的改善而从无到有,并取得了一定成效。设立了农业综合执法队伍,构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成立了农产品安监机构,各职能部门也组建了相应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组;农产品生产领域监管由无人过问变普遍关注,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开始起步,农资经营市场从无序到基本规范等。但目前的现状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与其所承载的功能相比,还存在着较大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不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线长面广,农业、工商、质检、等多部门管理,尽管各守一条线,各管一块,但实际工作中既有职责交叉,又有监管盲区。特别是缺乏协调合作机制,资源不能有效共享,整体合力不强。监管中存在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等现象,影响了监管工作的实效性。
(二)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不完善,检测手段严重滞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必须形成以县检测机构为骨干,以乡镇、市场、企业、基地速测室为基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但由于资金严重缺乏,尚且没有完善专业检测机构和技术力量,目前,县级机构还无法做到定量检测,县级检测站正加快建设之中,预计2017年能完成“双认证”工作,能够开展农残定量检测。只有四个乡镇成立了农残快速检测室,及小部分生产企业具备农残快速检测室,无法满足嵩明县如此庞大的蔬菜检测任务。农业执法处于弱势地位,监管工作仅停留在宣传告知、督促生产记录,建立台帐、查验检疫证明等粗浅层面。
(三)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尚属空白。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是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但由于没有产地环境检测手段,相关部门尚未形成高效、统一、协调的执法机制,产地安全监管成为停留在口头上的一句空话,源头监管工作没有落实到位。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家庭幸福息息相关,与全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和谐稳定大局息息相关,为确保全县消费者吃上“放心米”,“放心肉”,“放心菜”,针对我县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出了以下对策:
1、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虽然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但重视程度不够,只是传达传达精神,批复批复文件,重大专项整治推推动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贯彻得重要,执行得次要”。李克强总理在全国食品安全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食品安全是大事,安全生产无小事。我们要从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全局高度,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改善民生的政治高度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性,像抓煤炭安全生产一样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形成领导重视,政府支持,部门出拳,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2、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我县农产品质量监管没有专项资金,只能保证重点领域、重大节假日“喊喊”、“转转”、“说说”,监管工作处于被动状况,上面推推下面动动,上面发文下面念念。《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用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我县应该把农产品质量监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改变“无钱打仗”的现状。一是加强我县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国家农业部已经批复的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尽快展开检验检测工作。二是配备、提升监管专业技术力量。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严重不足,虽然已经成立了农业综合执法队伍,但专职人员少,专业技术装备缺乏。我们要选聘一批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执法队伍中来,强化专业技术培训,从技术层面上提升监管水平。三是配置设施设备,改善检测手段。改变我县检验检测“零”的状况,逐步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从田间生产到经营经销,再到厨房餐桌的全程安全检测服务体系。
3、 健全监管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点多面广,不是个别部门能够做好的事,目前,我县监管工作各自为政,各行其事,体系、网络不健全,造成监管不力、缺位。一是研究探索建立部门联打联运的长效监管体制机制。要以政府为主导,明确部门职责,理顺机构职能,既分工明确又相互配合,形成政府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上下齐心合力、政令畅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合作机制。二是建立健全县、乡、村(企业)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加强县、乡、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形成覆盖生产、经营、销售各个领域、环节的监管网络。三是建立健全制度,规范监管行为。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例行监测制度、产地准出制度、市场准入制度等,逐步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
4、 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为重点,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一是帮助企业建立实施与监督相结合、产前产中产后相呼应、示范与带动相配套的农业标准化全程实施体系,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二是积极推进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认证登记工作,加强品牌农业建设,推进高产、优质农产品生产。三是强化农产品生产源头管理,指导农业生产者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农用薄膜等投入品。
5、 强化农产品生产流通监管。指导和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销售企业依法建立健全进出货以及产品检测、检查验收和报告制度。加强对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经营和使用环节的日常监管和执法监督,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和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以及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禁用、限用的农业投入品等违法行为。
三、 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现状
(一)农业部门农资市场监管队伍的情况。县级已经建立了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主要由县农林局负责,目前由于普遍存在人员、工作经费紧缺的原因,对产品质量抽检力度不够,取证能力较弱,快速反应能力不强,农资执法监管难于经常化、制度化,难以对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威慑态势。
(二)农资销售企业管理情况。农资销售企业都为个体经营,企业规模不大,单店经营较多,连锁经营极少,经营企业的实力不强。农药经营实行行政许可制度,由农林部门进行前置审批,工商部门再核发营业执照,提高了准入门槛,经营人员经过农药经营上岗资格培训取得证书才能从事农药经营。近年来,随着农资市场的放开,不少单位、个体户开始涉足这一领域。一些经营者见农资销售有利可图,便通过各种渠道纷纷开店营业。这些农资店虽多数设在农村,方便了农业生产。但由于经营者文化素质低,又缺乏专业知识,往往难以全面了解层出不穷的农资产品性能、技术,难以向农民正确推荐产品的使用方法,给生产推销假冒伪劣农资者提供了可乘之机,影响了农资市场秩序。同时,一些经营户受利益驱动,无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营低劣、假冒、失效、违禁的农资,有的甚至采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欺骗手段,造成有些农民使用后农作物受害等,农民投诉案件时有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难以保障。
(三)我县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对策。加强部门合作,理顺市场监管体制。理清各级各部门在农资监管中的职责,对履职程序以及部门间的衔接、协作机制加以明确,是管好农资市场的关键。在现有行政机构职能分工的情况下,由县一级政府部门牵头组建有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力量的新的农资市场监管部门,对农资生经营销售和使用等环节进行纵向监管。构建农资市场联动执法机构,其优点在于:一是可以有效消除重复执法,实现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二是可以有效解决执法力量分散、薄弱的问题;三是可以加强部门沟通,信息交流畅顺。通过建立新的市场监管部门,将农资市场监管纳入其中,彻底理顺农资市场监管体制。通过县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农资制假售假行为力度,严厉查处在产品标签、产品质量、广告宣传等方面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曝光一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典型案件,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农业生态环境、农产品安全、农资市场管理监管工作,工作点多面广,工作量大,由于人员、资金原因,工作开展不够平衡不够深入,有待加强和改进。以上答复,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杨维杰138****0186
嵩明县农林局
2017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