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额控制支付改革给参保患者带来实惠
发布时间:2017-05-12 09:57
字号:[
大
中
小
]
为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精算化结算管理,规范医保服务行为,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权益,2016年起,嵩明县人民医院、嵩明县中医医院、嵩明县第二人民医院3家医院成为我县首批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支付改革医疗机构。运行一年来,各医院切实加强医疗费用管控,县医保中心对总控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后显示,参保患者的住院费用明显下降,其中职工医保次均住院费用为3945.5元,为全市所有县区中费用最低的一家,较2015年下降9.5%;居民医保次均住院费用为3555.4元,较2015年下降4.1%。通过总额控制支付方式的改革,参保患者的医疗负担进一步降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社会效益得到明显提升。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