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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6183-201703-025159 主题分类: 2016年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7-03-28 10:13
名 称: 嵩明县司法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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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司法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28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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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司法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嵩明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开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县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省、市相关的要求,结合我局职能职责,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相关说明及附件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嵩明县司法局是嵩明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现有工作人员32人,下设政治处、办公室、基层科、法制宣传科、社区矫正科、公证律师管理科(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派驻乡镇4个司法所,承担法制宣传、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等主要工作职能。司法局历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认真按照《条例》规定执行,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和分工,落实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把嵩明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严把信息质量关做到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同时认真听取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从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入手,不断增强工作的透明度,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特点,对涉及包括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律师、公证管理工作、法制宣传等在内的工作内容进行了公开。

    (一)加强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信息工作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办公室主任、各业务科室长为成员的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和信息发布工作,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和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中,年初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安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日常检查和定期考核相结合,建立了预先审核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主动公开制度、年度报告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定期通报制度、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并及时更新信息。

   (三)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培训。在日常的工作中,我局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广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利用每周一上午职工大会之机,组织职工学习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知识和相关制度,开展网上政务公开的风险防范意识教育,切实把维护信息公开安全、创造良好的上网环境落实到行动中和各项工作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同时,选派相关人员参加上级业务部门和县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逐步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处置能力和回应社会关切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2016年1-12月,我局在中国嵩明网今日嵩明部门动态公开信息43篇;公开部门预算和部门决算信息2篇;在政务专网上发布《司法信息》70余期。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存在办理答复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充分利用嵩明县电子政务系统这一网络平台,及时上传相关工作信息,共向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新闻信息科等部门报送司法行政工作政务公开信息70余篇。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016我局积极撰写文稿宣传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和工作取得的成绩,充分利用互联网站新闻媒体及和信息简报刊物等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的特点进行全方位宣传。同时积极开辟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阵地,宣传工作取得一定进步。

    2016年撰稿报送的司法行政工作及新闻宣传信息稿件先后被《云南法制报》《今日头条》等媒体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网站、云南省司法厅、昆明市司法等上级单位网站及《嵩明县政府信息公开(司法局)》门户网站、《中国嵩明网》网站、县委《嵩明信息》、县政府《嵩明政务信息》等多家新闻媒体及报刊累计采用110余篇,积极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促进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要求,对需要公开的信息及时进行公开,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公开,让外界在第一时间知晓。2016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的申请,也未接到关于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电话咨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金额均为零。政府信息公开均实行免费提供信息服务。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尚未收到针对本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

2.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尚不完全熟悉,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引导工作。

3.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1.充实公开内容。“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把公众密切关注的政府信息编入信息公开目录。

2.加大普及宣传。充分利用电视、网站、微信等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

3.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七、相关说明

本年度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71-67911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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