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统计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关于嵩明县统计局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说明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嵩明县统计局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
一、 因公出国(境)费
本部门2017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与2016年度相同。
二、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 本部门2017年度因公务用车改革,现已封存,公务用车购置为0万元,与2016年度相同;
2. 2017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改革后,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三、 公务接待费
本部门2017年度没有公务接待费计划,公务接待费为0万元,与2016年度相同。
嵩明县统计局
2017年3月10日
嵩明县统计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