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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1703-578338 主题分类: 县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7-03-14 16:04
名 称: 嵩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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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4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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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嵩政发〔2017〕2号

各镇人民政府、嵩阳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委办局,县直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如下,请按此通知联系工作。

县长 王秀江

领导和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县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方面的工作)、县审计局、县委编办。

常务副县长 李正德

负责人事、发改、粮食、工业发展、商贸、非公经济发展、统计、规划、安全生产、市场监督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及其招商引资工作。

协助县长工作,分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贸易和投资促进局、县中小企业局、县统计局、县规划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协助县长分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方面的工作)。

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武部、县委编办、县工商联、杨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泰佳鑫投资有限公司、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副县长 董辉

负责招商引资、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金融、外事、侨务、职教园区工作。

协助县长工作,分管县招商局、县财政局、县政府金融办、县政府采购办、职业教育基地管委会、兰茂星城投资有限公司、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公司、县富嵩投资有限公司。

协助县长分管县监察局、县审计局。

联系县政协、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嵩明县管理部、县国税局、县地税局、金融和保险部门。

副县长 艾发伟

负责农业、林业、水利、民政、农业园区、防汛抗旱、护林防火、防震减灾、环境保护、牛栏江水环境治理,及其招商引资工作。

协助县长工作,分管县农林局、县水务局、县民政局、县畜牧兽医局、县供销联社、县防震减灾局、县环境保护局、县牛治办、县牛栏江投资有限公司、县扶贫开发办、县烤烟生产办、县农业结构调整办、县长昆铁路征迁办、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管委会、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新农办、县气象局、县烟草公司。

副县长 胡国海

负责政府自身建设、目标任务督查、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科技、信息化建设、教育、卫生、计生、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文化产业、旅游,及其招商引资工作。

协助县长工作,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县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县档案局、县史志办、县红十字会、县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县委县政府目督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文明办、县科协、县文联、县邮政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

副县长 李韬

负责公安、司法、民族、宗教事务、信访,及其招商引资工作。

协助县长工作,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信访局。

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驻嵩部队、武警部队。

副县长 潘智

负责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人防、园林绿化、国土资源、土地收储工作。

协助县长工作,分管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人防办、县园林绿化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土地储备中心、县荣深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嵩明县分局。

 

县政府领导的分工协作关系如下:

李正德—潘智,董辉—胡国海,艾发伟—李韬。

嵩明县人民政府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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