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公安消防大队2017年度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内容
发布时间:2017-03-10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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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嵩明县财政局关于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嵩财库〔2017〕17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财政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公示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内设机构
嵩明县公安消防大队下设1个大队、1个中队。
(二)主要职责
1、公安消防大队(应急救援大队),是公安机关为负责一个县(市)级辖区的公共消防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设立的专门消防机构,是公安部消防局下属的武警消防部队的营级建制部队,维护地方稳定和社会发展。
2、大队主要负责辖区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防火监督、建筑工程消防审核验收、开业前消防检查、消防知识普及、消防业务培训和对所属中队的管理等业务;
3、消防中队主要担负着辖区内的灭火救援、社会救助等任务。
(三)人员编制情况
嵩明县公安消防大队为高配副团编制,现役人员编制35名,其中干部7名,中队士兵28名。外聘人员共44名(其中合同制消防员21名,大队文员10名,派出所消防文员10名,后勤人员3名)。
(四)车辆器材装备配备
大队现有消防车辆8辆(其中4辆水罐消防车,1辆登高平台车,一辆运兵车,1辆抢险救援车,1辆搜救犬运输车),防火检查及火调车辆3辆,后勤保障车辆1辆。
二、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
附:嵩财预〔2017〕16号关于批复2017年县级部门预算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