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嵩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关于嵩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二、 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疾控部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
三、 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43人。在职实有4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5人。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3辆。
四、 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嵩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财务总收入719.25万元,比上年增长6.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49.25万元,事业收入7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19.2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19.25万元,比上年增6.5%,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19.25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19.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9.25万元,占总支出的90.26%,项目支出70万元,占总支出的9.74%。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总收支占比分布图表等)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本部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8.1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77%;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8.23%。(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与上年对比688.04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发放本单位不作预算。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疾病控制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0万元,如特殊病、慢性病及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经费等开支。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按照县财政的要求,未做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五、 专业性名次解释
部门预算:是编制政府预算的一种制度和方法,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是当前财政改革的重要内容。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县疾控中心 附件1-8门预算编制说明范本
县疾控中心 附件1.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