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主管全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开发、保护与合理利用以及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测绘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
(二)主要工作
1.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严控建设用地占用优质耕地,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认真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认真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和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工作。
2. 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土地用途管制作用,严格执行年度计划指标管理。
3. 强力推进用地报批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土地供应,切实提高供地率。
4. 加强矿政管理。扎实做好矿政基础工作,落实矿业权计划投放制度,做好嵩明县采矿权许可证到期延续登记管理规定相关事宜。
5. 大力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完善地灾防治群测群防体系,严格落实防灾各项制度,落实地质灾害分类治理工作。
6. 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认真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扎实开展土地执法动态巡查。
7. 加强地籍管理工作。规范日常土地登记、两权调查工作。
二、 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嵩明县国土资源局编制的2017年部门预算的根据嵩政办通【2016】46号文件精神,精心组织,依法编制,各项收入充分、合理预计,各项支出真实、完整反应,没有虚报,顺利完成2017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
三、 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嵩明县国土资源局。内设机构为7个科室、1个队、2个中心及4个派出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审计)科、法规宣传监察科、规划科、地籍与测绘科、土地利用与耕地保护科、矿产资源与地质环境保护科和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嵩明县土地交易中心、嵩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及嵩阳国土所、杨林国土所、小街国土所、牛栏江国土所。部门在职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机关工勤编制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34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9人。截止2016年12月全局实有人数59人,在职实有人数4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9人,非财政供养0人。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在编车辆1辆,财政供养车辆1辆。
四、 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嵩明县国土资源局财务总收入655.75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55.751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经费573.7741万元,公用经费22.34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6329万元。项目经费1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55.751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55.751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55.7511万元(本级财力645.7511万元,专项收入10万元)。
(一)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55.75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5.7511万元,占总支出的98.48%,项目支出10万元,占总支出的1.52%。
(二) 2017年用于保障嵩明县国土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45.751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8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4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住房公积金)占基本支出的7.69%。
(三)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嵩明县国土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万元,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开支10万元。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我局所需的固定资产,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和单位财力的可能,按照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配置。我局的政府采购主要是办公设备的采购,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上报政府、县财政进行采购审批,然后按照采购批复统一组织采购,并负责办理领用手续。
六、“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没有详细预算数,只有公务用车运行费按每辆车定额2万元预算,故不能详细说明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2.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4.部门预算是编制政府预算的一种制度和方法,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是当前财政改革的重要内容。
5.预算管理是指利用预算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
6.预算编制是指各级政府、各部门、各预算单位制定筹集和分配预算资金年度计划的预算活动,是预算法必须规范的主要内容。预算编制应当遵守国家编制预算的原则,按照编制办法和程序进行。对此,我国《预算法》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7.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以上就是嵩明县国土资源局的基本情况、主要工作职责和执行嵩明县财政局下达的2017年预算指标的公开说明。
附件: 预算公开附表 -2017
2017年度预算批复
预算公开附表 -2017
2017预算批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