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政协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嵩明县政协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部门预决算管理的相关规定,按照嵩明县财政局2017年县级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现将本单位2017年财政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等信息公开公示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这三项主要职能是各参加单位、政协委员、各族各界人士在中国政治体制中参与全县事务、发挥作用的重要内容和基本形式,体现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和特点,是人民政协区别于其他政治组织的重要标志。
政治协商 是对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
民主监督 是对全县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参政议政 是对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县委县政府工作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嵩明县政协隶属于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县政协内设六委一室,即:办公室、经济科技工作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体工作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文史资料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资源工作委员会。
(三)人员情况
2017年初实有在职人员44人(其中行政37人、工勤7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6人;财政供养车辆2辆。
二、 2017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7397324元,预算支出7397324元。其中:工资福利收支预算(用于职工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方面):5820130元,商品和服务收支预算(用于日常办公支出):24627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收支预算(含住房公积金、离退休人员工资、遗属生活费等方面):1030921元,项目收支预算(重点工作业务费):300000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397324.00元,其中,本年收入7397324.00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397324.00元。比2016年减少852934元,主要原因单位退休职工退休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7年单位无政府采购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县政协无车辆购置费用及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方面,今年我单位无车辆购置计划,对公务用车严格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等制度,力争“三公”经费支出不超出上年水平。
三.专业性名词解释。
1.政协事务是指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过程中所开展的民主监督、专题调研、民主评议等工作。
2.委员视察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一项政治活动。委员视察工作是指人民政协在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组织委员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对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对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项目的规划建设,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的研究解决,进行巡视察看,资政建言,反映社情民意,开展民主监督。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就是养老保险金单位部分。
4.住房保障收入: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嵩明县政协办公室
2017年3月24日
附:1.嵩明县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
2.县政协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县政协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