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嵩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关于嵩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其主要工作职能和职责:
1、 贯彻执行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拟定县域中、长期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区域规划和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 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我县人民群众健康的重点疾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开展重大疾病、传染病、地方病的综合防治和监测;负责食源性疾病和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全民健康教育。
3、 组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制定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巩固和发展农村医疗、预防、保健三级网络,建立健全农村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依法管理和规范母婴保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组织开展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和优生促进工作;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4、 负责规范全县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加强服务质量监控,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秩序,规范医疗广告等市场行为;依法组织开展职责范围内的健康相关产品、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监督管理,开展公共场所卫生和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实施食品卫生、公共卫生、学校卫生、放射卫生、劳动卫生监测与评价。
5、 负责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管理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落实有关法规、政策、规范、标准,指导督促医疗机构加强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医疗安全管理;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协调组织全县无偿献血工作,协调处理医疗纠纷、事故。
6、 实施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负责督促检查。组织、监督、实施全县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7、 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8 、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流入地、流出地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互联互通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9、 组织制定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科技、人才教育发展规划,做好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参与制定医学继续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协同做好医学继续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培训和健康促进工作。
10、 组织卫生和计划生育科研项目立项和科技攻关工作,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11、 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发展和弘扬兰茂中医药文化,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推进中医药的继承、创新与合作,推动中医药现代化建设。
12、 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组织、调度县域内卫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突发事件灾情实施医疗救护,对重大突发疫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和蔓延。
13、 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数据分析研究。
14、 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县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5、 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行政审批项目,以嵩明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上级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强基层、织网底,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力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加快健康服务业务发展,为我县建设健康城市而努力。
二、 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嵩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严格预算管理,进一步完善和细化预算编制,建立管理规范、结构合理、公开透明、约束有力和讲求效益的预算管理机制。
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一是依法依规,全面完整。坚持依法理财,严格落实预算管理、政府采购、人大审查、厉行节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坚持应编尽编,单位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二是统一标准,科学合理。健全预算体系,完善预算供给政策体系,健全支出标准体系,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资产购置、债务等预算管理制度建设。三是注重统筹,绩效导向。推动预算编制与盘活存量相结合,加大项目、科目、部门、存量等资金统筹使用。统筹推进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全过程。四是公开透明,促进规范。推进政府、部门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透明倒逼预算规范管理。
预算编制方法:一要编制部门三年滚动规划,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二要实行综合预算,进一步提高收入预算的完整性;三要完善支出定额标准体系,继续提高基本保障水平;四要适当压减项目支出预算,统筹保障重点项目支出。
总体思路:依据嵩明县财政局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做好部门预算。按照机构编制内实有人数编制人员和公用支出预算,并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编制项目支出预算。
三、 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分别是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卫生执法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皮肤病防治站、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中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嵩阳卫生院、杨林镇卫生院、小街镇中心卫生院、牛栏江镇中心卫生院和小新街卫生院、嵩明县看守所卫生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4个,部分供给单位9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646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626人。在职实有76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57人,非财政供养608人。离退休人员26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67人。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23辆。
四、 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嵩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单位)财务总收入1693.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93.2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行政机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62.2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446.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9%;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6.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县级配套80万元,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10万元;计划生育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20万元,计划生育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项目74万元,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和低保补助项目45万元,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项目及计划生育失独家庭抚慰金项目2万元,共计231万元。
具体附:嵩财预(2017)16号《关于批复2017年县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及相关表册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附件6.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嵩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补充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