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17年预算 信息公开公示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住处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嵩明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是县文化体育事业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主要负责全县城乡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的组织、指导和对文艺人才的辅导、培训工作,以及基层文化站的业务指导工作,全县的文化市场管理及文物管理工作和文物保护环境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央、省、市和县级财政预算编制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参考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坚持厉行节约,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并结合我局实际,编制嵩明县统计局2017年预算申报表。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局机关属行政管理机构,下属单位有文化馆、图书馆、文物管理所。全部为财政供给单位,部门在职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机关工勤2人,事业编制47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合计9901710.00元,包括
行政运行3326494.00
图书馆 626829.00
群众文化 3425244.00
文物保护 579149.00
群众体育100000.00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127552.00
住房公积金 716442.00
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8242006.0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74230.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35474.00元。
4、项目支出:650000.00元
2017年财政供养车辆1辆,运行经费2万元,三公经费将加强管理,强化审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以及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经费支出。
附件:嵩明县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