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2017年预算公开
关于嵩明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土地储备委员会的各项决议、决定,负责辖区内土地储备工作。
2.负责编制土地储备规划、年度储备与供应计划,与相关部门协商统一后,报县土地储备委员会审议批准。
3.负责按照年度土地储备供应计划,做好土地收储以及开发的统筹管理和协调工作,积极调控土地市场和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努力实现土地收益最大化。
4.配合财政部门编制和报批年度土地出让资金收支项目预算,按国家有关政策对土地储备出让收支进行预决算管理。
5.负责申报土地储备项目的宗地规划条件。
6.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土地储备项目的储备方案并报批。
7.委托土地交易机构对具备供应条件的土地储备项目实施交易。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介绍
1.加强与镇(街道)、园区沟通对接,重点围绕园区产业类招商项目、民生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合理编制建设用地报批计划和土地收储计划,2017年预计收储3000亩(最终以县储委会审议通过为准)。
2.结合全县批供情况,按照前五年供地率60%的要求,本着“近期达标,远期逐步消化”的原则,结合土地市场及项目成熟度,科学制定土地供应计划,2017年预计编制土地储备方案3000亩(最终以县储委会审议通过为准)。
3.加大土地供应力度,进一步提高供地率。及时缴纳审批规费,领取征转批复,加快土地供应出让步伐;及时提供土地报批相关资料,切实提高土地供应效率,积极为项目落地做好用地保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嵩明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是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责任主体。以建立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提升预算管理能力,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为目标,坚持例行节约和从紧编制预算,依法理财、统筹兼顾,盘活财政存量,用好财政增量。强化预算执行监督,硬化预算约束,在预算编制过程中,保证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具体编制说明如下:
(一)部门预算支出排序
1.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保险、公积金等支出。
2.运转支出。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公用支出。
3.债务支出。由财政承担的债务本息支出。
4.政策性支出。中央、省出台政策要求配套安排的项目支出;县委、县政府出台的具有普惠性或覆盖面广等性质,由财政安排资金的项目支出。
5.县委、县政府确定需要财政配套的支出。由县委、县政府确定,针对某一领域或事项发展实施而安排的项目支出。
6.部门业务所需一般性专项支出。除“政策性支出”、“县委、县政府确定需要财政配套的支出”以外其他保障部门完成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支出。
(二)基本支出预算编制
1.人员支出按实际编制
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按编制内编报当月实有人数的工资标准及单项定额标准测算编制。其中:纳入工资统发人员的基本工资以编报预算当月基本工资数为准编制;未纳入工资统发人员的工资按人社局批准的2016年工资总额编制。
2.公用支出按定额编制
公用支出依据基础信息按定额生成。各基层单位要认真准确、全面完整地填报机构性质、编制、人员、资产等基础数据资料;各主管部门要对所属单位上报部门预算的有关数据负起责任,严格审核,认真把关,做好相关重要信息的核实工作,确保公用支出预算真实、准确、完整。
3.非定额基本支出编制
非定额基本支出只应编制属于基本支出范围内等且不能通过定额自动生成的支出,其余情况一律纳入项目支出中编报。非定额支出需提供相应编制依据、本年需求测算说明等内容。
(三)项目支出预算编制
1.分类编报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分为:延续性项目与新增项目两类进行分类编报。延续性项目指上年度预算安排过在本年度还需继续安排的项目;新增项目是指按照上级政策要求,县委、县政府确定或者部门工作需要当年新增的项目。
2.项目支出预算分类与依据。各部门在申报项目支出预算时,按照预算编审系统中填报格式及要求报送,项目分类根据提供的依据类别及支出性质等内容进行选择,分为“债务支出;政策性支出;县委、县政府确定需要财政配套的支出;部门业务所需一般性专项支出”四类,其中:部门业务所需一般性专项支出实行总额控制,原则不超过上年预算安排总额。
三、部门基本情况
本机构辖3个内设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土地储备科、计划财务科。
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实有在职人员8人,财政供养8人,财政供养车辆1辆。
四、县土储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嵩明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财务总收入99.81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9.814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9.814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9.814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9.8148万元(本级财力99.814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9.81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814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N2080505-国土-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12.1013万元,主要反映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部分的支出;“N2200150-国土-事业运行”支出80.1911万元,主要反映单位工资福利和商品服务支出;“N2210201-国土-住房公积金”支出7.5224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县土储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5.194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4%;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4.62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6%。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与上年93.5%对比增1.9%,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与上年6.5%对比减1.9%,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工资标准有所调整。
(二)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 因公出国(境)费
因公出国(境)费从一般公共预算中的公用经费科目中列支,公用经费主要是本部门正常运转日常的商品和服务开支,包括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的标准为行政人员每人每年2400元,事业人员每人每年1200元。与2016年相比,本部门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无增减变动。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部门预算工作中,本级财政部门仅对有财政供养车辆的部门每辆车预算车辆运行经费2万元,本部门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与2016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3. 公务接待费
因公出国(境)费从一般公共预算中的公用经费科目中列支,公用经费主要是本部门正常运转日常的商品和服务开支,包括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的标准为行政人员每人每年2400元,事业人员每人每年1200元。与2016年相比,本部门2017年公务接待费无增减变动。
(三) 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工作中,本部门未对未来需要进行政府采购的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进行预算,本级财政部门也未对政府采购预算进行安排。若需进行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的购置,所需经费从公用经费中列支,公用经费主要是本部门正常运转日常的商品和服务开支,包括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的标准为行政人员每人每年2400元,事业人员每人每年1200元。不足部分,单位自筹。
(四) 项目支出情况
无项目支出。
五、名词解释
1. 部门预算
部门预算,是编制政府预算的一种制度和方法,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是当前财政改革的重要内容。
2. 预算管理
预算管理是指利用预算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
3. 预算编制
预算编制是指各级政府、各部门、各预算单位制定筹集和分配预算资金年度计划的预算活动,是预算法必须规范的主要内容。预算编制应当遵守国家编制预算的原则,按照编制办法和程序进行。对此,我国《预算法》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4.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5.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6. 土地储备
土地储备,是指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在批准权限范围内,对通过收回、收购、征用或其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储存或前期开发整理,并向社会提供各类建设用地的行为。
2017年3月9日
县土储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