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嵩明县农村低保按标施保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根据省民政厅2012年度工作安排部署,嵩明县被确定为全省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动态管理、应保尽保试点县,试点工作的开展将进一步规范我县农村低保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农村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为确保按标施保工作圆满完成,我县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全力推进工作开展。
一、 领导重视,组织落实。临沧会议和易门会议后,分管领导及时向局班子和县领导汇报了有关会议精神。民政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列入重点工作来抓及时成立嵩明县农村低保按标施保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低保科科长及三镇一街道民政办主任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低保科,具体负责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工作。各镇(街道)要按照统一要求,成立评议小组,抽调得力骨干,包村入户,核查相关情况,确保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工作规范运作。
二、 规范秩序、严格审批、有人抓有人管。
(一)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切实把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怀落到实处。民政局低保科全体工作人员动手动脑,克服人少面广的困难,深入村组了解情况,制定了一套严格的审批程序。按照个人申请、村民委员会评定初审、镇(街道)人民政府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镇(街道)、村(居)三级张榜公示的程序办理。
(二)村民小组初评。村民小组对申请享受农村低保政策的家庭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摸底核实,对符合享受农村低保政策的家庭,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评议后符合享受农村低保政策的家庭,按困难程度进行分类,并张榜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村(居)委会。
(三)村(居)委会评议。村(居)委会对村民小组上报的享受农村低保政策的家庭,通过进村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方式,完成对申报家庭的收入、生活状况、家庭成员身体状况的调查,填写《家庭收入核实表》,召开村评议小组会议,确定补助标准。并将评议后符合享受农村低保政策家庭的名单、保障人数及保障金额等内容张榜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农村低保审批表》,上报乡人民政府。评议或公示复审后,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政策的家庭,书面说明理由,并将所有证明材料退还申请人,同时做好解释工作。
(四)镇(街道)人民政府审核。镇(街道)人民政府成立调查审核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组织进村入户,对申报对象进行再次调查核实,对符合享受农村低保政策的家庭,调查审核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审批,并将审核结果返回村、组,再次张榜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上报县民政局审批备案。对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政策的家庭,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和理由,登记后将所有材料退回村(居)委会。
(五)县民政局成立抽查小组。为了切实做好我县的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工作,对各镇(街道)民政办上报的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应保尽保进行抽查。严格操作程序,实行自下而上的三级审核、三榜公示制,坚持“六个不批”,即:不符合条件的不批,手续不齐全的不批,收入核查不清的不批,群众评议有异议的不批,不按规定程序申报的不批,未经集体研究的不批。
三、 科学设定保障类型,合理调整救助标准,有效提高特困群众低保水平。近年来嵩明县经济实现跨越发展,农村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升。为了相应提高特困群众保障水平。农低保保障标准均按其家庭收入水平实行补差。县、镇、村三级坚持科学分类严格标准,用限额保障资金有效提高了特困群众的低保水平。
四、 全面推行年审制度,不断深化分类认定,加强优化质量动态管理。嵩明县农村低保工作目标和措施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强化、巩固。一是全面推行农村低保年审制度。继续加强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有效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提升低保整体质量。全县实现农村低保对象准确率一、二类达98%三类达95%以上,群众满意度达100。二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依法监督,促进全县低保工作从程序到实体公开、公平、公正。使我县农村低保救助质量不断提高。
在农村低保政策执行过程中,嵩明县民政局结合县情实际,一是组织动员镇深入村户做工作,克服重重困难,没有出现上访、反复上访等问题,为维持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和谐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四个镇(街道)农村低保工作能够按照县政府要求统一操作,形成规范的流程,在农村低保工作上,有低保工作数据系统,对全县的农村低保户全部实现动态管理并且能够根据各镇(街道)所报低保数据进行客观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和不合理低保情况,为进行监督检查提供了极大便利。二是各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对于村上确实符合低保条件但没有被评上的农户,经调查后发现漏报的及时补报。三是我县的低保工作由于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全县低保工作扎实细致,标准明确、程序规范、内容完善。嵩明县作为全省扩面试点县,在对全县农村低保对象核查的基础上实施扩面。嵩明县农村低保人数由原来的6366人扩面至10893人,新增4527人,扩面后新增保障人数达到保障人数的71%。
嵩明县此次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完善救助制度为重点,以强化规范管理为核心,切实保障农村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统筹协调,稳步推进,全面提高救助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