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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1703-024033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7-03-07 10:43
名 称: 关于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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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03-07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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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 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指导,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推动创业带动就业。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县城乡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政策、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拟定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实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并实施监督检查;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基金预算的执行。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的组织实施,建立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政策,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政策。拟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拟订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定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综合管理县级荣誉制度和政策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全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对全县有关单位实施监察,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央、省、市和县级财政预算编制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将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坚持厉行节约,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结合我局实际,编制了2017年预算申报表。

三、 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情况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辖2个具有管理、经办职能的正科级事业(参公管理)单位:

嵩明县医疗保险中心

嵩明县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指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辖5个具有管理、经办职能的副科级事业(参公管理)单位:

嵩明县社会保险局

嵩明县劳动就业服务局

嵩明县农村社会保险局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监察大队

嵩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局机关内设6个职能科室:

局办公室、公务员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工资福利科、劳动关系科(与仲裁院合署办公)、社会保障科

(二)人员情况

在职在编工作人员106人,其中,女性55人,男性51人;正科级领导干部3人,副科级领导干部9人。其中人社局机关在职人员28人,退休人员13人,车辆编制数1辆,实有1辆。

四、 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嵩明县人社局财务总收入501.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01.4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01.4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01.4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01.49万元(本级财力501.4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01.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0.49万元,占总支出的93.8%,项目支出31万元,占总支出的6.2%。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11001行政运行基本支出:501.4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298.64万元;商品和服务14.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83.49万元;项目支出31万元;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80505机关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58万元;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210201住房公积金28.73万元。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嵩明县人社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70.4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344.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4.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2.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9%。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嵩明县人社局为完成非税收入、事业单位招考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万元。


附件1.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附件6.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2017度部门预算检查补充情况说明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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