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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1703-023495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7-03-07 09:59
名 称: 关于嵩明县农林局(林业)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 农林 林业 编制 预算

关于嵩明县农林局(林业)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7-03-07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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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二、 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嵩明县农林局(林业)系统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是全面贯彻党的经济工作会议和财政工作精神,围绕重大决策部署和2017年年度工作目标,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深化财税改革;加强财政管理、强化预算绩效,推进预算信息公开,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三、 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33人。在职实有4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5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6辆。

四、 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嵩明县农林局(林业)财务总收入759.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59.6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嵩明县农林局(林业)财政拨款收入759.6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59.6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59.68万元(本级财力759.68万元,专项收入14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2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嵩明县农林局(林业)预算总支出759.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2.18万元,占总支出的81.57%,项目支出140万元,占总支出的18.43%。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130201”政府分类支出174.89万元,主要反映林业行政人员经费的支出、支出分别列“2130204” 政府分类支出318.94万元,主要反映林业事业机构人员经费的支出、“2080505” 政府分类支出77.50万元,主要反映林业行政及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支出、“2210201” 政府分类支出48.35万元,主要反映林业行政及林业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2130234”支出138万元,主要反映林业防灾减灾森林防火支出、“2130208”支出2万元,主要反映森林资源监测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嵩明县农林局机关(林业)、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01.1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0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98%。(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与上年对比增加2.60%,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调入职工3人,同时增加3人的公务费。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嵩明县农林局(林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万元,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业务检查等开支。与上年对比看持平,无增减变化。

五、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

1、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林木病害和森林林木虫害的预防、控制。

    森林植被恢复费:由于基本建设项目需占用林地,按国家相关规定到林业征占用林地管理部门办理了征占用林地审批手续,按林业政策法规内容和征收标准上缴到指定专户的用于进行异地造林的征收费用。

    退耕还林:造林地块原来属于耕地性质,纳入退耕还林项目统筹安排,用于更新造林,不再进行耕耘种植的土地。因原来属于农户或者集体土地,统一收起来进行造林后,每年需给予农户或者集体一定的资金补助费用。经济林种植的补助8年以上,生态公益林种植的补助10年以上。

    生态效益补偿:为保护公益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各级政府按照事权划分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用于公益林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补偿基金平均标准为每年每亩15元,其中14.75元用于国有林业单位、集体和个人的管护等开支;0.25元由省级财政部门1列支,用于省级林业主管部门1组织开展的重点公益林管护情况检查验收、跨重点公益林区域开设防火隔离带等森林火灾预防、以及维护林区道路的开支。

2、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未安排政府采购,嵩明县林业局未采购商品。

3、“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信息

    嵩明县林业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8.48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比上年增加0.7%,原因是调入人员增加商品和服务项目预算支出,同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也增加1万元。

附件1.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附件2.林业“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附件3.部门“三公”林业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附件4.林业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附件5.2017年林业财政收支预算表

嵩明县农林局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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