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气象局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嵩明县气象局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根据《嵩明县财政局文件(嵩财预[2017]17号)、《嵩明县财政局关于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结合单位实际,现将嵩明县气象局2017年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机构简介
嵩明县气象局是昆明市气象局的下属单位,也是嵩明县气象工作的职能部门,实行双重领导和双重管理体制。嵩明县气象局的机构设置,经2013年全气象部门综合机构改革,现内设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内设机构” )设综合管理办公室、防灾减灾科、法规科(执法大队);直属事业单位设气象台、气象站、公共气象服务中心、人工影响天气中心、雷电灾害防御中心。
(二)主要工作
嵩明县气象局主要承担着地面气象观测(气压观测、气温观测、温度观测、风向风速观测、降水观测、地温观测、日照观测、蒸发观测、雪深雪压观测、云观测、能见度观测)、气象服务(公众气象服务、农业气象服务、专业气象服务、专项气象服务)、卫星云图接收等主要业务。
二、 部门预算编制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时,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3人;在编实有车辆3辆。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四、 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县气象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96.97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6.9785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三农服务经费20万元)。(详见以下明细表):
嵩明县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
单位:人、辆、元
科目代码 类 款 项 | 功能科目 | 单位名称及经办机构 | 财政供养人员及车辆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在职 | 补助人员 | 车辆 | 工资福利 | 商品和服务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 |||||
N22005 | 气象事务 | 0 | 16 | 0 | 969785 | 769785 | 0 | 0 | 200000 | |
N2200504 | 气象事业机构 | 气象局 | 16 | 969785 | 769785 | 20000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