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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1702-568748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7-02-28 10:53
名 称: 关于嵩明县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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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嵩明县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7-02-28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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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嵩明县财政局关于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基本情况及预算信息公开公示如下,2017年度单位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务院制定的《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党史工作的有关规定、决策和措施,充分发挥史志部门“存史、资政、育人”的社会功能;

2. 制定本县地方志和党史工作规划、编纂方案,负责组织、

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史志工作的开展。

(二)主要工作

1. 组织编写和出版地情丛书、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和党史资料;

2. 搜集、保存地方史志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史志理论研究,组织开展利用地方史志资源;

3. 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安排部署的史志征编任务;

4.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重点工作。

二、 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纳入2017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共1个,其中:

(1)单户1户,其中含单位 1个,占单位总数的100 %;。

(2)行政单位汇总1户,其中含单位1个,占单位总数的100%。

(二)单位分类情况说明

1. 按单位基本性质划分:

(1)行政单位1个,比上年增加(减少)0个。

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1个,比上年增加(减少)0个。

2. 按单位执行会计制度划分:

(1)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1个,比上年增加(减少)0个。

(三)单位预算级次说明

一级预算单位1户,比上年增加(减少)0户。

三、 部门基本情况

嵩明县党史县志办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由中共嵩明县委党史研究室和嵩明县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党史工作由县委组织部领导分管、县志工作由县政府领导分管。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时,在职在编实有人数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人。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人。

四、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说明

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09.103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83.68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0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2169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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