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嵩明县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嵩明县交运局在县委、县政府等各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交运局的大力帮助下,把政务公开作为源头治腐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作为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交通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提升了交通运输部门的服务质量和对外形象。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嵩明县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嵩明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局办公室(办公地址:嵩明县明台西路169号)查阅。
(二) 主动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本机关具体网址:。本机关当面受理点:嵩明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联系电话:0871-67911230。
本着便民服务的原则,通过局机关政务公开栏、宣传栏张贴宣传资料、下发文件等渠道公开。积极向市局、县委、县政府、县委宣传部等部门报送信息,以嵩明政务信息、嵩明信息、嵩明宣传、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形式进行公开。
(三)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县交运局坚持便民为民的原则,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把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内容予以公开,积极打造阳光政府。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制作信息公开专栏、板报、设立意见箱等多种形式,以醒目、易懂、方便、高效、快捷为原则,健全制度,责成专人收集整理资料,通过设立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将各项行政办理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向社会广泛公开,定期组织人员筛选、审核部门制发信息,严防涉密信息外传,确保出台的应公开的信息尽快使广大群众知晓,把行政行为始终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促进依法行政、科学行政、高效行政。2016年嵩明县交通局在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上累计发布报送信息共计661条,其中在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重点工作通报132条、重要事项公示132条、重大决策听证1条,在嵩明县政务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32条,在昆明市交通运输局网站报送各类信息132条,在“中国•嵩明”网站报送各类信息132条。
2016年,我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派驻1人到政务服务大厅开展工作,共受理路政审批项目3件,资金4.09万元。
我局拟定了《嵩明县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联动协管机制实施方案》和《嵩明县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联动协管机制实施办法》,并于2016年11月30日召开了《嵩明县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联动协管机制实施办法》的听证会,积极听取群众对我局工作的意见与建议,进一步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方案》和《办法》的上报稿,目前县政府常务会已通过。
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
(一)收到申请情况
2016年,我局及时更新通过各种渠道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随时检查电子邮箱和联系电话的畅通,定期查收电子邮件,但没有收到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收到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咨询处理情况
2016年我局共接“96128”和“12345”热线电话查询转接次数19次,转接成功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三、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收到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 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述情况
2016年,我局无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拓宽和创新,主动公开手段方式不够丰富;
二是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网站的综合服务水平还不够成熟;
四是是网站信息更新速度慢,不能让群众及时了解最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动态。
为此,我们着重抓了以下重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局专门出台了《嵩明县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意见》,成立了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之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同时我局在局领导班子成员中明确了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的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
1. 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依照《条例》公开的轨道。一是学习《条例》,将《条例》列入全局理论教育学习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采取自主学习、集中学习、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理论联系实际,努力使我局工作人员深刻领会《条例》公布施行的重大意义,尽快了解和熟悉《条例》;为《条例》的实施打牢基础。二是适应《条例》,我局工作人员迅速适应《条例》新的要求,摒弃惯性思维,转变观念,更新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严格依法按照《条例》行政,真正树立起“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新理念,努力把《条例》融入到本职工作中去,形成自觉行动。三是实施《条例》,正确认识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我局办事公开的辩证关系,努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办事公开工作很好地结合起来,统一到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的建设中,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良性互动,努力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2. 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教育。适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业务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同时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
(三)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建立预先审核制度。把政府信息能否公开、在什么方位公开、公开时限等作为审核内容,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避免出现信息公开“失控”现象。二是建立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三是建立主动公开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四是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相关法规,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申请科室、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作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四)加强监督考核,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保障。
我局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举报电话和举报信信箱,建立了评议考核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机关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坚决杜绝应公开而不公开、内容不实、违反程序和时限规定等行为。
(五)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整体推进。
在公开内容上,我们注重从办事结果公开转变到办事程序公开。除有保密规定和要求的以外,其它政务工作内容基本实行了全面公开,并把基层和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以及最容易产生不正之风和滋生腐败条件、程序、标准、办理时限和办理结果;一是交通规划的公开,公布了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科教规划,交通经济运行情况;二是重点项目的公开,公布了国家、省、市重点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有关情况;三是重大交通突发性事件的公开,包括:交通工程重特大事故、水上交通事故,自然灾害造成的道路交通阻断事件等等。以上公开事项,基本涵盖了交通政务管理的各个方面。
通过以上努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一步发展,上了一个新台阶。
六、 相关说明及附件
2016年嵩明县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