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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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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6183-201702-578166 主题分类: 2016年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7-02-15 16:22
名 称: 嵩明县地方税务局2016年政府信息年度报告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地方税务局2016年政府信息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2-15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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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概述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嵩明县地方税务局在省局、滇中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云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统筹推进”这一工作基调,紧紧围绕实现税收现代化这一主题目标,深入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努力践行依法治税理念,持续发扬“励精图治、改革创新”的精神风貌,为嵩明县经济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坚持中心工作,全力以赴抓收入

今年以来,面临税源萎缩下滑、“营改增”等政策性减税因素,嵩明县地方税务局收入也正面临着多重困难和严峻挑战,在困难和压力面前,嵩明县地税局全员参与,千斤重担人人挑,对组织收入实行严格的序时管理,坚持时间、任务、责任倒逼,做到“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抓早抓紧抓实组织收入工作。一是提早安排抓收入。从年初起,时刻绷紧组织收入这根弦,根据经济形势、政策趋势、征管态势发生的变化,转变思维习惯解决新问题、面对新挑战,既要树立信心、斗志昂扬,又要客观冷静、实事求是,从思想认识、工作安排、措施方法、人员配置等各个方面,做好组织收入的充分准备。二是统筹协调抓收入。深化综合治税意识,及时将组织收入工作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争取支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争取帮助;密切与纳税人特别是重点税源纳税人的沟通,争取理解,形成综合治税的工作合力,确保圆满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三是细化责任抓收入。严格按照收入任务层层分解到各分局和责任人,按月进行考核,强化责任意识,责任到岗到人,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密切配合,各分局具体落实的格局统筹全盘,提高和加强税收预测和分析能力,建立健全税收数据分析制度,定期召开分析会议,分企业和项目进行精准预测,及时研究和制定加强组织收入的跟踪办法,依托数据大集中系统,按日统计税款征收及入库情况,并及时向滇中新区分局、县委、县政府和各乡镇报送相关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四是清漏挖存抓收入。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加强征管,优化纳税服务,清缴欠税,要求各分局及稽查局深入欠税企业了解生产经营、资金往来、债权债务及投资情况,对欠税企业及情况再次进行核实和痕迹检查,必须按户建立欠税管理档案,并针对每户欠税企业情况研究提出欠税追缴的方法和措施,制定清欠计划,加大清欠力度,盯增量,挖存量。五是严格落实抓收入。始终坚持“双成绩”治税理念,将严格落实应收尽收、颗粒归仓和坚决不收过头税的组织收入原则贯穿始终,确保实现不掺水分、不打折扣的收入增长。六是部门联动抓收入。以贯彻《云南省税收征管保障办法》为契机,积极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汇报,进一步推进政府主导、税务主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税机制建设,积极主动建立与法院、公安、发改、工信、财政、国土、住建、工商、国税、银行、保险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重点从法院获取资产拍卖信息,从发改部门获取重点工程项目信息,从国土部门获取耕地征用信息、土地交易信息,探矿权、采矿权转让、应税矿产品开采信息,从住建部门获取房地产登记交易信息,从工商部门获取股权转让信息,从财政部门获取房屋租赁信息等,并及时与税收征收信息进行比对,寻找差异、堵塞漏洞,切实加强耕占税、资源税、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种管理。七是预测分析抓收入。结合实际制定我局的税收预测和分析机制,做到收入目标明确,收入预测按分局、分税收管理员、分纳税人和分税种进行预测和分析,责任到人,把收入预测和分析情况进行备案,做到有据可查,建立收入预测通报制度。八是摸清税源抓收入。结合实际,切实制定税源清理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对各辖区税源进行一次全面普查,进一步摸清税源管户总数、税源总体规模以及分街道、分村组、分税种的税源分布状况,同时对税源的土地交易情况进行核查,对房屋和土地信息进行采集,对普查中发现的漏征漏管户及时纳入管理,对普查中发现的欠税及时清缴入库,对普查中的非正常户启动流程进行管理。九是以地控税抓收入。安排专人每半个月到国土局采集已成交土地交易和拟供地信息明细清册,并测算契税、耕地占用税和印花税情况,形成专报报送县政府。对2008年以来的耕占税进行再次清理,健全完善耕占税征管台账和痕迹管理,按照批文进行核对和核实,结合今年审计局提出的未批先占耕占税及国家级工业园区耕占税税额提高20%的情况,对就过境道路、县域内道路和县域内水库建设耕占税缴纳情况进行再次清理,将耕占税清理情况形成专报报县政府。十是土增清算抓收入。制定切实可行的土增税清算方案,由各分局带领中介力量进行清算,邀请应清算的纳税人进行一次集中约谈,做到应收尽收。十一是紧盯重点抓收入。“营改增”后,我局依然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工程服务和管理,逐步形成国地税共管的机制,制定131项重点工程的税款缴纳清册,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分配到税收管理员,主动联合国税深入重点项目了解税款征缴情况,确保营业税、耕占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征缴到位。十二是两税比对抓收入。“营改增”后以票控税手段缺失,我局联系国税按月建立缴税清册交换,开展两税比对,及时催报催缴税款,切实杜绝国地税征管不同步的问题,尽量减少税款跑冒滴漏,让纳税人形成遵从所有税法的习惯。十三是强化稽查抓收入。充分发挥税务稽查作用,依法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强化重点税源随机抽查。合理调配稽查力量,开展国地税联合稽查,增强双方稽查工作的协调性和计划性,特别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税收检查,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促进整体税收增长。十四是严格考核抓收入。按照工作安排和目标任务修订我局的绩效考核指标,加大对组织收入涉及的重点工作考核分值,做到按月按时序进度和按年终完成任务情况进行严格考核。

2016年,我局共组织地方税收收入122781万元,同比增收5331万元,增长4.54%。其中:地方税收入80114万元,同比下降7.04%,减收6067万元,完成滇中新区分局年度计划77000万元的104.04%,超收3114万元;社会保险费收入39796万元,同比增长38.89%,增收11142万元;其他各项基金2,508万元,同比增长14.47%,增收363万元。县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累计完成66765万元(县政府口径68624万元,同比减收12110万元,下降15%,减财政局调库营业税1503万元后完成67121万元,完成县政府任务57360万元的117%,超收976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5.44%,减收12190万元。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范围

1. 地税主要职能、办税程序和办税指南;

2. 地税局规范性文件;

3. 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主动公开形式

地税局在“嵩明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公开本单位(部门)属于主动公开的地税信息,网址为:http://183.224.79.3:8848/SubModule/Login/index.aspx。据统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地税累计主动向网站公开地税信息19条,在公开的地税信息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三、 依申请公开地税信息、咨询处理情况

2016年度,地税局收到5件咨询事件,举报投诉1件。

四、 地税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6年度地税信息公开工作没有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 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请情况

2016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和各类申诉案。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围绕一个中心,确保组织收入任务圆满完成

组织地方税费收入、圆满完成收入目标,是地税部门永恒的

工作主题。我局将一如既往地牢牢抓住组织收入这个中心不动摇,按照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原则,抓早、抓紧、抓实,及早做好全县税源的调查工作,加强分析预测,掌握税源变化情况,制定全年收入计划,做到目标早明确,任务早落实,确保收入计划的有效实施及各阶段目标的实现和全年任务的完成。加强税务登记管理和欠税管理。建立健全各类征管台帐,完善与工商、国税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沟通协调,搞好信息交换,从中清理查找漏征漏管户,努力做到家底清,底数明,情况准,着力解决征管不到位的问题。强化对各行业大、小税源征管,抓大不放小。加强欠税管理,加大欠税清收力度,严格控制新欠,努力实现挖潜增收。

(二)完善征管现代化体系,巩固征管改革工作成果

完善税收征管现代化体系。进一步巩固征管改革工作成果。

建立健全风险管理统筹机制,实现风险应对任务的扎口管理和统一派发。加强数据管理,不断完善信息系统功能,全面提升数据管理质量。深入开展数据分析利用,开展多层次、多角度的主题数据分析和决策分析,查找税收管理的薄弱环节。加强大企业管理,以大型企业集团为突破口,深入开展大企业风险管理。加快推进大企业数据管税,夯实大企业税收管理基础,优化大企业个性化纳税服务。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抓好依法治税工作,依法执行政策法规,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全面落实。依法规范税种管理,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加强社保费、基金管理,切实提升缴费服务水平。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加大执法考核和过错追究力度,税务人员依法履职。依法规范税收秩序,认真开展重点行业税收专项检查、重点税源企业轮查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提高税收政策服务水平。

(四)深化国地税合作,促进国地税合作再上新台阶

进一步推动《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的贯彻落实,按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文件要求,继续推进国地税合作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作成本,实现我县国地税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的战略合作。从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着手,继续完善一系列便民服务机制,不断完善联合办税大厅服务,提升信息支撑力度;从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正文明执法入手,推进依法治税,联合确定稽查对象,联合进户检查,提高工作效率;努力推进涉税信息共享、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等问题,联合推动建立国地税统一规范的信息交换平台,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理顺工作流程,深化数据应用,提高利用税收信息加强税收征管的能力,提高利用税收信息促进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按合作工作规范(3.0版)中的62项内容按照先易后难、先繁后简的原则逐条分解,落实到部门,责任到人,逐项落实,降低征收成本,提高征管效能,切实解决新常态下国地税合作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开创我县国地税合作新局面。

(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部整体素质

制定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着力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引导工作,不断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提高政治理论学习和教育引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武装地税干部头脑,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树立阳光心态,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法治意识和执行意识。坚持按需培训的育才理念,积极探索教育培训的新途径、新方法,坚持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缺什么就补什么,采取学历教育、网络教育、自学自修等形式,加强培训管理和考核,提升干部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提升纳税服务质量开展各项业务技能培训,着力培养一批精通税收法规、税收政策、税收分析、纳税评估、计算机应用、财务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专业人。注重以数据作为考核指标,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切实加强绩效管理考核。强化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典型引路,突出地税文化品牌效应,强化对干部的人文关怀、人格培养、人本管理,切实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深入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的专题活动,积极组织开展税务政策理论探讨,不断提高地税文化的软实力,引导广大地税干部职工成为正能量的传播者、实践者。

2016年嵩明县地方税务局工作的主要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坚持改革创新这一强大动力,紧紧围绕实现税收现代化这一主题目标,深入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努力践行依法治税理念,坚持组织收入与队伍建设并重,坚持依法治税与优化服务并重,坚持制度建设与作风建设并重,坚持部署工作与狠抓落实并重,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高昂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推动嵩明经济发展。


附件1: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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