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审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关于嵩明县审计局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贯彻执行审计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全县审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拟定和完善有关政策、规章、宏观管理措施的建议。
(二)向县人民政府和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依法按程序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向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他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 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 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
3. 乡(镇)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它财政收支。
4. 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四)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重大案件。
(五)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管理措施情况的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深化财政资金审计,保障资金使用安全。继续坚持“揭露问题、评价总体、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提高绩效、维护安全”的财政审计思路,重点关注财政资金分配、部门预算执行、资金使用效益等情况,重点查找资金使用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和奢侈浪费行为,确保辖区经济健康稳定运行。扩大财政审计的范围,切实加强对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资金监管,努力扩大财政审计的内涵和外延,为领导科学决策,部门科学规范提供依据。
二是加强民生资金审计,促进惠民政策落实。将民生资金分配的公平、公正和资金投入的平衡性纳入专项资金的监管重点。重点关注社保、保障性住房、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涉及民生项目的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力促勤政廉政建设。继续探索构建完善的经济责任审计体系,紧扣“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两条线,真实客观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坚持领导干部离任和任中审计相结合,从领导的资金监管意识、资金审批责任和资金运作能力入手,深化对领导干部经济决策科学性、效益性的分析,科学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为科学管理领导干部提供参考。
四是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升资金使用绩效。继续稳步推进工程绩效审计,侧重前移审计监督关口,实施源头把关,有效提高政府投资工程的效益性。高度关注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工作,科学推进项目建设。积极参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力打造“放心工程、廉洁工程。”
五是按时完成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审计任务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 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央、省、市和区级财政预算编制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将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坚持厉行节约,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结合我局实际,编制了嵩明县审计局审计局2017年预算申报表。
三、 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嵩明县审计局,我局为财政全供给行政单位。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机关工勤1人。在职实有1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7人。退休人员3人。在编车辆2辆,目前车改封存中。
四、 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嵩明县审计局财务总收入400.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00.0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00.0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00.0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0.08万元(本级财力400.0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0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1.08万元,占总支出的75.3%,项目支出99万元,占总支出的24.7%。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为:
功能科目编码 | 单位名称(科目) | 2017年年初预算数 | ||||
类 | 款 | 项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1 | 2 | 3 | 4 | 8 | 9 | 10 |
合计 | 400. 08 | 301. 08 | 99 | |||
201 | 08 | 01 | 行政运行 | 224. 84 | 224. 84 | |
208 | 05 | 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34. 40 | 34. 40 | |
210 | 11 | 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5. 48 | 15. 48 | |
210 | 11 | 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5. 16 | 5. 16 | |
210 | 11 | 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 0. 68 | 0. 68 | |
221 | 02 | 01 | 住房公积金 | 20. 52 | 20. 52 | |
201 | 08 | 04 | 审计业务 | 99 | 99 | |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嵩明县审计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1.0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22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6%;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34.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8%。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嵩明县审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9万元。
2017年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