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嵩明县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我县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工作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6年,嵩明县人民政府切实做好自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推动《条例》在我县全面、正确、有效地贯彻实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制发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嵩办发【2016】34号)、《关于印发2016年嵩明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嵩政办通【2016】39号),《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嵩政办通【2016】38号)文件,进一步规范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公开载体、公开类别,并进一步强化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审查,确保政府信息的安全、准确,保障了公民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二)重点公开相关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县重点从关注度高、公益性强、与人民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入手,及时公开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重点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民生工程信息,让民众感受到信息公开的力度,提高政府公信力。
(三)全面推进监督考核
制定了关于印发《嵩明县2016年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以及《关于开展“中国.嵩明”网网站维护和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嵩办通〔2016〕31号),对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和网站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对存在的问题,督促责任部门加以改进。同时县政府办公室还通过深入基层调研等方式,及时听取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16年,公开内容涉及各类规范性文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工作动态、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及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等信息。截至2016年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962条,其中:组织机构信息7条,财政资金信息229条,政府采购信息19条,动态信息3952条,重点领域信息232条,县域经济信息271条,要闻信息1563条,人事信息17条,其他信息2672条。
2016年县长热线办接办、转办市长热线交办件726个。“67912345”接受群众来电1661个(含接办转办市长热线电话交办339个),其中,现场答复、解释、引导1099个,电话交办368件,下发交办件140件,接待来访群众102起385余人,县长信箱接收电子邮件33封,接听县长工作电话463个。编辑《嵩明县政府县长热线电话情况通报》11期,《嵩明县政府县长热线电话摘报》29期,《嵩明县政府县长热线电话专报》2期。所有群众来电、来信、来访诉求均得到较好处理,群众满意率在95%以上。
全县共转接“96128”政务查询专线电话667起,所有来电均成功转接,转接成功率为100%,群众满意率为99.8%,编辑《嵩明县“96128”政务查询专线工作情况通报》1期,确保了96128政务信息查询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政务服务大厅推行“阳光”政务,窗口实行敞开式办公。针对变更的事项、名称制作发放便民服务手册,通过宣传展板、LED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设备, 各窗口积极开展“五公开”活动,公开服务内容、公开办理程序、公开承诺时限、公开审批依据、申报材料、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办事人员信息等,深入开展政务服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工作的透明度,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积极主动配合编办,组织各单位梳理、录入行政许可事项143项,管理服务事项40项,涉及单位部门45个。至12月共受理办结1581件,其中网上申请报件194件,现场提交报件1387件,办结率100%。2016年,全县政务服务系统共接待人民群众咨询28.35万人次,受理接件25.84万件(其中即办件24.82万件,承诺件1.02万件),办结25.84万件,办结率达到100%。
2016年微信制作99期398条,腾讯、新浪微博发布信息1367条。
(二)公开形式
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采用电视、网络、报刊、公开栏等形式进行政务公开,利用嵩明县电视台、嵩明县政府门户网站—中国.嵩明网、微博、微信(阅读嵩明),嵩明县电子政务网等将县政府实施的重大项目、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相关事项进行公开。狠抓村务公开和公用企事业单位办事程序、收费公开,将政务公开推向基层,确保公开取得实效。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我县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 件,均已办结。
四、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 年,我县对政府信息公开免费提供,未收取费用。
五、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县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1件。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镇(街道)、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到位,重视力度不够,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不够,时效性不强;二是少数单位信息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全面。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进一步拓宽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加大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和途径的力度,在传媒的多样性、传递的及时性、传播的广泛性上下功夫,力求使公开内容进一步丰富,公开渠道进一步拓宽,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三是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切实加大对各镇(街道)和部门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督促各相关单位严格按有关规定和制度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