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度)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由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述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
2016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科信局的指导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嵩政办通〔2016〕39号)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不断规范,公开制度得到较好执行。本报告的数据统计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 概述
(一)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整体推进情况
政务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局紧紧围绕全县工作中心任务,注重政务公开、权力公开,积极探索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和途径,努力提高公开质量,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党务政务信息工作服务全局、服务领导、服务决策的作用,为各级领导了解发改工作情况、把握全局、指导工作、科学决策当好参谋助手,保障了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截止2016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一)高度重视,组织有力。局党组始终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为确保工作连续性,及时调整充实嵩明县发展和改革政府网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同时,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做好常态化业务培训,加强督查指导,积极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创造条件,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机制建设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载体,规范建设。一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及时、定期不定期的公开和更新政府信息,凡是可以对外公开的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一律公开。二是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网络媒介和传统纸媒两种方式,以中国嵩明网、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为主,以政务信息、工作要情和《昆明日报》、《滇中新区报》、《嵩明手机报》、《悦读嵩明》等新闻媒体为辅,围绕政府信息公开要点,及时宣传报道发改业务工作。
(三)完善机制,公开透明。一是建立完善制度。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和政策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考核、保密审查制度,有效防止了公开内容失真和信息泄密。二是公开行政审批流程。结合行政审批权限清理,在政务服务窗口公示行政审批类别、办理时限和办理流程,实现网上审批,方便了群众咨询办事,提高了服务能力和水平,实现了资源共享,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突出重点,加大力度。一是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设置了廉政风险防控点位,确保重点环节有规章可依、有程序可办、有法可监管。二是服务窗口办事公开。我局政务中心服务窗口遵循“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宗旨,紧紧围绕“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将各项行政办理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等制作成了办事指南,向社会广泛公开,全面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限时办结率100%,无错办件和投诉件。四是及时公开《嵩明县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三公”经费2015年决算和2016年预算情况的说明》。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和内容:一是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二是规范性文件;三是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四是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五是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六是重大决策听证情况;七是工作动态;八是价格服务民生工作,公布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监测情况;九是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等。
(二)县政府办《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嵩政办通〔2016〕39号)工作情况。
1. 加强信用嵩明建设。拟定《关于抓好信用体系建设五项刚性任务落实的通知》和《嵩明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方案》,完成嵩明县《关于建立完善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初稿,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进建设奠定良好基础。同时,主要与县科信局对接,在中国嵩明网开设“信用嵩明”栏目,下设信用动态、诚信名单、行政许可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信用代码公示等6个栏目。
2. 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开。加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一是根据县委编办统一安排,我局在2015年底对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我局共有行政职权71项,其中行政许可4项、行政处罚25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检查5项、行政确认6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职权20项、政府内部审批事项6项。二是在前期清理公布权责清单的基础上,今年对单位权责清单再次进行清理,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三是创新服务,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与审批效率。我局从规范项目办理程序入手,以为各类投资者提供全方位服务为标准,建立了简便、高效、快捷的项目办理体系。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制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告知单,一次性告知投资者应提交的材料,做到不让投资者跑第二趟。缩短办结时间,对符合办理条件的建设项目,在备案的时间上,全部缩短为能够当时办结的当时办结,并实行“绿色通道”,在工作时间内不能办完的主动加班,利用节假日办理。抓好节能评审查等审批工作,为实现政务服务窗口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便民化、便利化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建立了项目月通报制度,每月28日前将当月办理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信息汇总,网络传送统计等相关部门,确实做到了信息共享,达到了对项目协调联动管理。
3. 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对我县实施的131个重点项目每季度报送进展情况,并在“中国·嵩明”网上公开,对其他重点项目及时报送公开。
4. 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公开嵩明县现行行政事业收费、经营性收费目录。2016年7月20日在“中国·嵩明网”信用动态栏目公开嵩明县现行行政事业收费目录和嵩明县现行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方便群众查询。二是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根据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涉企5个收费项目(涉及气象1项、防震减灾1项、司法2项、交通1项)收费标准降低20%。同时开展为期5个月的涉企收费专项检查,重点对继续收取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中介服务机构乱收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商业银行乱收费、其它企业反映强烈的违规收费行为进行检查。三是开展价格服务民生工作。对居民生活必需品80余个品种市场价格进行监测,全年公开28期。以上信息均在“中国·嵩明”网、嵩明信息、嵩明政务信息发布。
(三)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
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共计116条,其中发展规划3条,动态信息76条,价格信息26条,重大决策听证4条,计划总结1条,执法依据、职能职责6条。
(四)信息公开的形式:
1. 中国嵩明网:http://www.kmsm.gov.cn/
2. 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
3. 云南省人民政府重点工作通报:
4. 云南省人民政府重要事项公示:
三、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
2016年我局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零。依申请处理的政府信息为零。
四、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 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全局党务政务信息工作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仍然存在差距,少数科室对做好党务政务信息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工作有待加强,特别是围绕全局重点工作、科室工作抓特色、抓调研、抓重点不够,上报信息不及时,信息简单化。二是信息更新不及时,特别是时效性要求高的信息没有及时更新。三是政务公开范围、方式有待加强。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按照有关部署安排,坚持“巩固完善、拓展创新、务实高效”的原则,强化责任、突出重点,全面、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巩固完善。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要求,认真查找分析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查漏补缺、巩固成绩,使强的更强、弱的补强。根据新的形势任务要求,组织修订和完善现有的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行政、保障有力,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的关系,严格制度把好关口,从源头上防范泄密事件发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发展。
二是进一步务实创新。针对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诉求和期待,不断创新落实机制、丰富公开方式、拓宽公开范围、严格责任制度,进一步梳理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处室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修改目录,不断扩大范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
三是进一步提升质量。按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示精神,以及《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学习培训,规范工作流程,下力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上下功夫,为建设现代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作出积极地努力。
四是进一步健全制度。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更加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考核等制度,保证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对于与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及时通过媒体公开,使群众更为方便地获取相关信息。
七、 相关说明及附件
附件:2016年嵩明县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1月16日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 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1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数 | 件 | |
(二)通多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 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 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6 |
3. 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 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 |
5. 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 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 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 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人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 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 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 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 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 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 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 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 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 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 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 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 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 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 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 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 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 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 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 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 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 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 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 | 人 | |
2. 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3. 6 |
九、 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6 |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报人:高磊
联系电话:67911247 填报日期:2016.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