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县科信局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资料,为社会和群众提供了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现将我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 明确公开内容,落实具体措施,确保工作到位
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明确了主动公开信息的分类。主动公开的信息分类分为6类:1.机构职能,包括民族宗教事务局内设机构、直属单位等的机构设置、主要职责、领导简介以及办事指南等;2.法律依据,包括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3.发展规划,包括民族宗教工作的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年度工作要点、重要专项工作预案等;4.行政执法,包括具体名称、法律依据、期限,申请行政许可的条件、程序、提交材料目录、办理结果以及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5.业务及服务,包括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等其他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6.工作动态等,至12月份共计126条。二是建立机制,规范操作。进一步明确指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资料收集、整理、审查、录入、信息数据安全等各环节的责任人,从而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发布;三是按规范编制、公布了《2016年嵩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信息公开指南》和《2016年嵩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信息公开目录》等表册;四是专门增设了宽带,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畅通性;五是要求下属单位按要求开展信息公开。
二、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和人员培训,提高人员意识和自学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有效地开展
民族宗教事务局进一步加强了全局人员的培训,一是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是认真学习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文件。
在总结一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目的和重要意义。认真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与其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2016年,无信息公开申请、咨询和行政复议、诉讼申述情况,我局主动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人民政府网、兰茂网网站公开信息,从而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 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种工作制度
一是不断完善行政效能建设的各种工作制度,如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一次性告知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制、行政效能投诉制、服务承诺制、岗位人员工作制度、政务公开制度等配套制度,逐步形成比较完备的、可操作性强的政务建设制度体系,以制度管人管事,各项制度在政务建设中真正发挥作用并坚持用制度规范管理。二是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种工作制度,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我局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管理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
四、 存在的问题
1、 缺乏计算机专门人才。
2、 协调性不够,科室不能及时上报政府信息,导致信息不能及时收集、整理、录入、上传、发布。
五、 改进措施
1、 争取配备计算机专门人才。
2、 不断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科室的配合与协作。
3、 加强学习和培训,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收集、整理、录入、上传、发布。
嵩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 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26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 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2、 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2 | |
3、 政府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4、 政府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4 | |
5、 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二、 回应解读情况 | 0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计1次)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 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 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人参加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 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次 | ||
4、 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 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 依申请公开情况 | 0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 当面申请数 | 件 | ||
2、 传真申请数 | 件 | ||
3、 网络申请数 | 件 | ||
4、 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 按时办结数 | 件 | ||
2、 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 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 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 部分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4、 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 申请信息不存在 | 件 | ||
7、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 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 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 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 投诉举报数量 | 件 | 0 | |
七、 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 | 万元 | 0 | |
八、 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个 | ||
1、 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 | 人 | ||
2、 兼职人员数 | 人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九、 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及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
单位负责人:张 凌 审核人:王彦国 填报人:李 媛
联系电话:67911122 填报日期: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