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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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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1612-015797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6-12-07 15:59
名 称: 嵩明县供销社2015年决算信息公开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供销社2015年决算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16-12-07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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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供销社是嵩明县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之一,是全县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承担对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的组织、指导、协调、服务、监督以及教育培训职能,有下属企业八个分布在全县各乡镇,担负全县的工业品、农资供应,烟花爆竹专卖,履行管理好社有企业,发展农民合作社,做好服务三农工作。内设机构为一室三科,即办公室、财会审计科、经济发展科、人事教育科。

一、 主要职能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

(二)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本系统有关行业协会工作。

(三)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参与农村市场和商品流通网络建设,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开拓城乡市场,促进城乡经济交流与发展。做好农副产品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反馈,提高信息服务功效。

(四)按照政府授权对农业生产资料等重要商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按规定负责烟花爆竹等特殊商品的统一归口经营管理工作。

(五)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及供销合作社意见和要求,争取政策扶持,维护供销合作社和农民社员的合法权益。

(六)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促进基层供销合作社加强民主管理,密切同农民的联系,协调成员社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七)管理、监督和运营本级社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八)代表本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参加市、省及全国性合作联盟等活动,组织开展有关对外经济合作和各种交流活动。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内设科室职责

根据工作职责,嵩明县粮食局内设机构为一室三科,即办公室、财会审计科、经济发展科、人事教育科。

三、 人员及车辆

在职人员11人;退休人员17人;遗属7人,车辆1辆。

四、 2015年决算情况

总支出2077421.83元;基本支出2077421.83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29820.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5921.83元,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931679.9元。

“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用26937.00元;车辆购置费用0元;车辆运行费用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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