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经济贸易和投资促进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动地方实施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确保公民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嵩明县深入推进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和《嵩明县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财政局对我局2015年部门决算批复情况进行公开:
一、 基本情况
嵩明县经济贸易和投资促进局主要履行全县工业经济、招商引资、节能减排、商务管理、改制企业服务等工作职责,属县政府工作部门。全局设立六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分别为局办公室、审计室、投资服务科、工业科、节能科、商务科。局劳动保障事务所、县投资服务中心、县节能监察大队是所属事业单位。机关行政编制17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所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5名,2015年末有在职职工30人,其中,公务员15人,机关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11人,离退休职工20人,另有原物资公司退休人员7人,遗属补助人员6人,全部为财政预算拨款人员。公务用车编制3辆,实有5辆,财政供养车辆3辆,租用社会车辆1辆。
二、 县财政对我局2015年部门决算批复情况
上年结转项目资金35.3万元(节能监察能力建设项目尚未启动),2015全年财政拨款收入1599.68万元。全年支出完成1332.98万元,年末结转项目资金3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完成763.52万元,占总支出的57.28%,项目支出完成569.46万元,占总支出的42.72%。在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599.9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63.52万元。全年经费按预算无超支。
三、 2015年“三公”经费开支情况
“三公”经费说明。一年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三公经费”明显降低。严格控制车辆运行成本,全年公车运行费用12.37万元,比上年28.86万元减16.49万元,降57.1%;公务用车保有量增加1辆,主要是节能监察机构能力建设中,按新区批复,购买了一辆节能监察执法执勤车辆,费用206155元。全年没有因公出国(境);兴建职工食堂,制定了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县内接待一律在机关食堂,就餐和陪同人数严格控制,压缩了接待成本。全年公务接待500批次3400人次,接待费用25.41万元,比上年29.24万元减3.83万元,减13.1%。
四、 附件:经贸局2015年财政收支决算表(1-8)
[Z0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7表)
[Z08_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8-1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