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接收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单(督转第219号)的情况
发布时间:2016-08-22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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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9日,嵩明县环境保护局接到昆明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督转第219号),受理编号LX20160808001。举报主要内容:阿麦仔化工(云南)有限公司生产地位于嵩明县杨林开发区华狮路4号,主要为化肥企业提供包裹油和染色剂等辅料。该厂自2007年成立以来,故意乱排污水和处置有毒废弃物污染环境,并大量使用废机油生产产品。其污染行为具体有:1、常年在工厂内清洗吨桶,将未经处理的有毒白色、黄色、黑色、红色等液体直接偷排至厂外,以上液体经流入周边土壤、河流、水塘后渗入地下,最后进入牛栏江;该厂污水池一直闲置,也未按要求安装其他环保设施;2、将吨桶和废机油桶等有毒废弃物直接作废品处理谋取不正当利益,导致有毒有害物质流入昆明周边市场;3、故意使用废机油(供应商为鑫和立石化等)为原料,生产三无产品供给化工厂(云天化集团和翁福集团)作辅料添加到化肥中(相关证据可查询公司库存账上编码为CN40207的原料购入及领用情况),对土壤和农作物造成极大污染,更对百姓食品安全造成严重危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