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政任〔2016〕3号
嵩明县人民政府关于李亚敏等十九位同志
任免职务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各园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根据嵩干〔2016〕19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同意:
李亚敏 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章 骏 免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永祥 免去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顺富 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史廷纲 免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姚志永 任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杨绍留 免去县牛栏江流域水资源环境保护与水资源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马助伟 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杨林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樊学云 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杨林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杨红波 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嵩明职教园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马建华 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嵩阳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陈亚军 保留副科级待遇;
许 诺 任县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县司法局小街司法所所长职务;
郭万斌 免去县司法局杨林司法所所长职务;
李莹聪 任县社会保险局局长(副科级),免去嵩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秦 才 免去县社会保险局局长职务;
李忠强 免去县粮食局局长职务;
唐 海 免去嵩明杨林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助理、土地分局局长职务;
陈清波 任云南省花卉示范园区规划建设局局长,免去云南省花卉示范园区招商发展局局长职务。
嵩明县人民政府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