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政任〔2016〕4号
发布时间:2016-08-18 11:07
字号:[
大
中
小
]
嵩明县人民政府关于秦才等七位同志
任职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各园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根据嵩干〔2016〕43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同意:
秦 才 任县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满 意 任县司法局杨林司法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朱玲芳 任县司法局小街司法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杨俊波 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小街市场监督管理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李忠花 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牛栏江市场监督管理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李绍林 任县农林局总农艺师(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姚兴国 任云南省花卉示范园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嵩明县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