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农林局(农业)2016年度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内容
发布时间:2016-08-16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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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嵩明县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嵩财库[2015]94号相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财政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公示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的农业开发战略发展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县实际拟定实施办法,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定农业发展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区域开发计划,制定我县农业结构调整产业化经营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推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推动农业向品种区域化、生产规模化、产品商品化、服务社会化方向发展。
(三)制定全县农业教育、科技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实施科教兴农、兴林战略,组织重点科技项目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的推广;组织指导全县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站所业务工作。
(四)负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农业防灾减灾工作;指导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的经营管理;负责农村信息统计和农业生产情况、农产品市场信息工作;规划指导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生态农业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做好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的指导工作;组织实施绿色食品的开发管理;负责全县农业的科技交流与合作;负责实施、管理利用外资农业项目,发展外向型农业,促进全县农业对外开放工作。
(五)负责农机化科研、推广、教育、维修、基层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和管理;负责农机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依法对农机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和接受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维护农机所有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县农业局部门预算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农业局下设直属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10个、纳入县农业局部门预算的10个。单位编制数共126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11人、参公管理人员编制13人、事业人员编制100人、行政工勤人员编制2人。2015年末实有人数176人,其中:在职人员120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54人。
二、2016年度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收入总预算14921181元,支出总预算14921181元,本年收入占收入预算比重100%。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4341181元,占收入预算比重96.11%。
2、项目收入580000元,占收入预算比重3.89%。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支出预算总体情况。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4921181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4341181元、项目支出580000元。
(1)基本支出14341181元,反映农业系统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工资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商品服务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离退休费和抚恤金等。
(2)项目支出580000元,县级(县级配套)支出主要为“三资”管理及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经费50000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300000元,农产品质量安全130000元,执法监管100000元。
(3)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共24000元。一是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24000元,二是公务接待费没有具体预算明细金额。
公务用车费用,我局对公车运行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和统一报废更新制度,如实登记上报公务车辆情况,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统一停放在单位内的停车规定。公务接待费用,我局的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制度,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及高消费娱乐等情况,本着从严管理、勤俭节约,强化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加强公务接待部门和接待标准的管理,既加强了业务招待费的使用管理,又促进了有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嵩明县农林局(农业)2016年财政收支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