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农林局(林业) 2016 年度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内容
发布时间:2016-08-16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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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部门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嵩明县林业局和嵩明县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的收支均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营林、造林、育苗育。
2、森林管护、森林病虫害防治。
3、林业生态建设。
(二)主要工作
1、造林。
2、森林管护。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1、林业职工人员经费。
12、林业项目工程经费。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嵩明县林业局,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 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时,在职在编实有人数4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1人;在编实有车辆10辆。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
四、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841.57万元,其中:本级财力841.57万元。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41.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8.57万元,占总支出的60.4%,项目支出333万元,占总支出的39.6%。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运行”支出,主要反映林业事务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林业机关、下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8.5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其中,年人均办公费2159元,年人均水、电费400元,年人均差旅、邮电费697元,车年均保险费2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林业局机构、下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的经费333万元,如石漠化治理项目县级配套经费、森林防火县级安排经费,森林资源监测管理经费,退耕还林经费,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经费。与上年对比减少73.74万元,减少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