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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1608-005715 主题分类: 三公经费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6-08-16 10:00
名 称: 嵩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公示
文号: 关键字: 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 嵩明县 元, 管理局

嵩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公示

发布时间:2016-08-16 10:00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及《嵩明县财政局关于全县各预算单位2015年部门决算批复的通知(嵩财库〔2016〕97号)文件相关要求,现将嵩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 单位基本情况

嵩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一)部门基本情况

嵩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含嵩明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正科级单位,现有正科级领导1人、副科级领导3人。下设5个科(室),1个大队,即:局办公室、非煤矿山科、危化(行业)管理科、法规宣教科、煤矿管理科、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人员情况为:核定行政编制11名,事业编制8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现实有在编人员19名;核定公务用车编制数3辆,实有2辆。

(二)主要工作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负责组织起草安全生产综合性规章草案,拟订安全生产重要规划,及时掌握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 综合监督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 承担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职责;

4. 承担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组织查处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5. 负责全县伤亡事故的报告和统计工作,发布安全生产信息;

6. 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7. 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煤矿除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煤矿除外)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发证工作,以及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以外的特种作业人员(煤矿除外)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8. 对从事安全生产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工作的社会中介组织进行监督检查;

9.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10. 研究拟定全县安全生产科研规划,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11. 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 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 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2365764.00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经费250000.00元,全年支出合计2115764.00元。其中,按功能科目分类:行政运行支出1492205.00元,占总支出的70.5%;安全监管监察专项支出520000.00元,占总支出的24.6%;住房公积金支出103559.00元,占总支出的4.9%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人员经费支出1236611.05元,占总支出的58.4%;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79152.95元,占支出的41.6%。    

(二)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嵩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27755.87元,同比减少11.1%:包含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377.87元,同比减少8.5%;公务接待费50378.00元,同比减少14.9%;全年无车辆购置费用和因公出国(境)费用。

(三)2015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安全监管监察专项基本支出经费共250000.00元,包含以下三部分:

1. 结转财政年初预算举报奖励经费30000.00元,用于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储备支出。

2. 结转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滇中财企〔2015〕40号)200000.00元,用于应急能力建设专项支出。

3. 结转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经费20000.00元。根据滇中财企〔2015〕59号,拨入50000.00元,支出30000.00元,结转下年20000.00元。


附件1:嵩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年度部门决算批复

附件2:嵩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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