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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16-08-09 15:42
名 称: 关于昆明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督转第143号)的办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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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昆明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督转第143号)的办结报告

发布时间:2016-08-09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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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1日,嵩明县接到昆明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督转第143号),受理编号LD20160731018,举报内容:位于昆明市嵩明县杨林开发区高森橡胶厂、凤凰橡胶厂、某黄磷厂三家企业夜间生产,外排刺激性气味严重污染环境,影响居民生活。经排查,举报内容属实。举报所指高森橡胶厂系嵩明高深橡胶有限公司,因恶臭无组织排放超标受嵩明县环保局行政处罚,已全面停产整治;凤凰橡胶有限公司自2016年6月6日破碎车间发生火灾后,已全面停产;举报所指某黄磷厂系嵩明天南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因拖欠电费已被嵩明供电有限公司强制停电,2016年3月份全面停产。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 调查处理情况

一是举报嵩明高深橡胶有限公司的内容属实。嵩明高深橡胶有限公司原名昆明高深化工有限公司,2009年更名为云南高深橡胶有限公司,2010年更名嵩明高深橡胶有限公司。经昆明市环保局以(昆环保复〔2007〕75号)批复环评。公司2007年7月开始在杨林工业园区新建50000吨(干胶)国际标准橡胶生产线(含干线、水线)项目,并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持有排污许可证,环保手续齐全。项目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一同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燃煤锅炉(4t/h)废气采用水膜除尘处理;干线、水线生产臭味采用恶臭气体净化机(各安装一套)进行处理;原料仓库臭味采用废气收集喷淋塔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系统曝气池排口气味采用喷淋塔(各安装一个)进行处理,喷淋后的废水收集至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循环使用。因恶臭无组织排放超标,嵩明县环保局2016年7月30日对嵩明高深橡胶有限公司做出行政处罚(嵩环罚字〔2016〕4号),责令其停产整治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50000.00万元。2016年8月2日凌晨现场检查时,嵩明高深橡胶有限公司干线、水线全部处于停产状态。

二是举报昆明凤凰橡胶有限公司的内容属实。昆明凤凰橡胶有限公司始建于1993年,采用废弃轮胎进行再生胶生产,建有年产5000吨再生胶生产线,2000年通过环保达标考核验收。经嵩明县环保局以(嵩环复〔2009〕118号)批复环评。公司2009年建设年产20万条汽车垫带生产线改扩建项目,并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持有排污许可证,环保手续齐全。项目燃煤锅炉(4t/h)烟气采用水膜除尘处理、脱硫废气采用生物净化塔处理、精炼尾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塔处理。2016年6月6日,破碎车间发生火灾后,公司全面停产对各车间进行排查整顿。2016年8月2日凌晨现场检查时,昆明凤凰橡胶有限公司处于全面停产状态。

三是举报嵩明天南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内容不属实。嵩明天南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始建于1996年,原名嵩明康达磷化工厂,1999年更名为云南南磷集团嵩明磷化工有限公司,2005年更名为嵩明天南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经昆明市环保局以(昆环保复(1996)自字068号)批复环评,嵩明天南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在杨林工业园区黄家坡建设年产2500吨黄磷生产项目,经昆明市环保局以(昆环保复(1996)自字248号)文件批复环评,公司在原厂址扩建一条年产4000吨黄磷生产线。经昆明市环保局以(昆环保复〔2008〕79号)批复环评,嵩明天南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扩建2×10000吨/年黄磷生产项目(当时新扩建项目属新注册成立的嵩明南西磷化工有限公司)。经嵩明县环保局以(嵩环复〔2009〕192号)批复环评,嵩明天南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建6万吨/年三聚磷酸钠及配套热法磷酸、6000m/h尾气净化站生产装置项目。2011年12月,云南南磷集团嵩明磷化工有限公司、嵩明南西磷化工有限公司与嵩明天南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合并后保留嵩明天南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嵩明天南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建设项目均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后持有排污许可证,环保手续齐全。嵩明天南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原料烘干尾气、原料筛分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加水膜除尘处理,磷炉尾气水封沉淀过滤后部分用于原料烘干、部分自动点火燃烧后排放,泥磷炉烟气通过喷淋吸收后排放,燃煤锅炉(一台10吨/h、一台6吨/h)烟气采用水膜脱硫除尘处理排放,黄磷电炉出渣口废气经吸气罩收集后经炉前排气管排放,热法磷酸生产废气经文丘里洗涤器和纤维除雾器处理后排放,喷雾干燥塔、聚合炉废气采用两级净化流程(双筒收尘器、填料洗涤塔)除尘净化后排放,生产废水收集至500m³/d的污水处理站沉淀、氧化、中和、澄清处理后封闭循环使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和生产水补充,黄磷炉渣、中和渣、滤清渣转移至水泥厂等作掺合剂使用,泥磷经回转锅、集磷槽、精制槽部分回收利用生产黄磷成品,部分泥磷(含磷)收集转移至沾益恒和有限责任公司处置利用。因拖欠电费,嵩明供电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3月对嵩明天南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两条供电线路实施强制停电。2016年8月2日凌晨现场检查时,嵩明天南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处于全面停产状态,未进行生产。

二、 下步计划

下步,嵩明县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工业园区的环境监管:一是严厉督促企业在停产期间,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检修维护,保证投产时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杜绝发生扰民事件,坚决杜绝以罚代管,罚后不改的不良现象发生。二是进一步加大对上述几家企业和杨林工业园区内其他重点化工企业的环境监察、监测力度,严格按照“双随机”抽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对园区企业进行环境现场检查。三是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违规问题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改一起,尤其是对影响城镇农村人居环境的扰民案件坚决从严查处、从重处罚,营造良好人居环境。

                    

                                                                                                                           嵩明县人民政府

                                                                                                                              201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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