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接收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单(督转第143号)的情况
发布时间:2016-08-03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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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1日,我局接到昆明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转办单(督转第143号),受理编号LD20160831018。举报主要内容:位于昆明市嵩明县杨林开发区高深橡胶厂、凤凰橡胶厂、某黄磷厂三家企业夜间生产,外排刺激性气味严重污染环境、影响居民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