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社会保险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嵩明县社会保险局是隶属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二级局,属独立核算的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负责全县范围内的养老、工伤、生育保险核定、管理、支付等服务工作。我局实有参公事业编制机构1个,编制人数12人,实有15人,含在职职工13人,退休2人。年末实有固定资产总额1433796.02元,包含:1、实有公务用车1辆人,价值210656元;2、办公用房950000元;3、电脑、办公设备等273140.02元。
2015年年初预算2118091元,中途补充预算976548元,全年调整预算数为3094639元,支出决算3094639元。与上年预算支出数2234358元对比,2015年支出增加860281元,支出增加的原因是:1、全县736名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纳入部门决算,2015年共支付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546903.15元,财政预算521200元,赤字25703.15元;2、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经费250000元,已全部下拨乡镇和用于此项工作;3、2015年调整机关事业工资制度,社保局15名人员经费增加205348元。
2015年我局预算、决算收支平衡,我们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励行节约的要求,控制不必要的开支,在保障全盘工作正常运转的同时,严控“三公”经费的开支,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31542元,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费12605元;2、公务接待费支出18937元,无因公出国出境支出和会议支出,以上两项开支较上年的35769元明显减少。
嵩明县社会保险局现有在职职工13人,退休2人,2015年决算支出除本单位人员经费支出,办公支出外,还代支以下预算经费:1、代财政发16名企业离休干部津补贴、护理费、离休人员05生活补贴;2、代发7名“8.13”政策生活补贴;3、支付财政预算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补助400000元;全年共支出1079055.25元。
2015年我局增加固定资产7540元,因工作需要,经政府采购审批,购卖电脑1台5740元,购卖保险柜1个,办公用椅4个,共计1800元。年末固定资产总额是1433796.02元。年末流动资产(负债)3271214.03元,包含军马场改制社会化管理费,省属企业社会化管理费,提取应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费,省市县三级业务配套费,应代发的各类人员经费。
嵩明县社会保险局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本着励行节约,保民生,促发展的理念,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做到精打细算,合理安排各项支出,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做到资金收支平衡。
嵩明县社会保险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嵩明县社会保险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批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