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国土资源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公示
我局按照财政部门决算管理的相关规定,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决算中,嵩明县国土资源局和7个下属事业单位的收支均全部包含在部门决算中。严格执行当年部门预算,认真编制决算,加强分析,并按文件精神做好决算公开工作。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基本职能
主管全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开发、保护与合理利用以及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测绘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
(二)主要工作
1.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严控建设用地占用优质耕地,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认真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认真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和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工作。
2. 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土地用途管制作用,严格执行年度计划指标管理。
3.强力推进用地报批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土地供应,切实提高供地率。
4. 加强矿政管理。扎实做好矿政基础工作,落实矿业权计划投放制度,做好嵩明县采矿权许可证到期延续登记管理规定相关事宜。
5. 大力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完善地灾防治群测群防体系,严格落实防灾各项制度,落实地质灾害分类治理工作。
6.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认真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扎实开展土地执法动态巡查。
7. 加强地籍管理工作。规范日常土地登记、两权调查工作。
二、部门决算编制情况
1、积极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保障基本支出,专项资金用于专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有力地推动了我局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
2、上年结余7927.3873万元,本年结余5455.5838万元,本年年末结余占财政拨款收入的24.25%。结余原因为(1)杨林核桃小学项目尚未竣工结余73.2503万元。(2)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补助结余110万元。(3)2015年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安排补助结余50.1405万元。(4)2013财政核拨的土地出让成本借给嵩明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到石林县购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未结清资金158.7345万元。2015年财政核拨的土地出让成本(北片区安置点1334.2031万元,工业园区8宗地3260.3754万元)4594.5785万元,共计4753.313万元当年未分配拨出。(5)匡郎陡山苗族村项目补助结余22万元, 项目尚未竣工。 (6) 省级补助2015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经费、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经费结余20.2万元。(7)2015年中央投资第一批至第三批中低产田地改造项目清算经费结余426.68万元。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分别是嵩明县国土资源局机关、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嵩阳国土所、杨林国土所、小街国土所、牛栏江国土所、嵩明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和嵩明县土地交易中心。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5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编制59人,2015 年部门预算时,在职在编实有人数60人,其中:财政全额供养60人;在编实有车辆8辆。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四、2015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2015年部门决算总收入22500.4115万元,其中:本级财力22341.2415万元,上级专项159.17万元。2015年部门决算总支出24972.2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5.1808万元,占总支出的2.62%,项目支出24317.0342万元,占总支出的97.38%。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5.1808万元,主要反映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的支出。“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317.0342万元,主要反映城乡社区事务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本年度国土资源事务财政拨款(公共预算)上年专项结余73.7039万元,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14.8677万元,本年度支出655.1808万元,年末结余233.3908万元。(1)部门本年基本收入572.7277万元,部门基本支出572.7277万元,无结余。(2)杨林核桃小学项目建设完工,并通过审计但尚未办理竣工验收,本年度拨付工程审计支出0.4536万元,结余73.2503万元,竣工结算后才能将尾款拨付项目实施工单位。(3) 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补助及监测员补助经费119.97万元,当年安排支出9.97万元,结余110万元。(4) 2015年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安排补助经费122.17万元,当年安排支出72.0295万元,结余50.140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城乡社区事务财政拨款(基金预算)上年专项结余7853.6834万元,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1685.5438万元,本年度支出24317.0342万元,年末结余5222.193万元。其中:(1)部门征地和拆迁补偿费上年专项结余6831.6834万元,本年度收入21219.6638万元,本年度支出23298.0342万元,年度结余4753.313万元。(2)上年专项结余(市级地质灾害防治匡郎陡山苗族村项目补助)22万元,未安排支出,结余22万元。(3)上年专项结余(市级土地整治补助匡郎2个村项目)1000万元,项目已经招标和开工建设,当年已经拨付项目实施的嵩明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无结余。(4)省级补助2015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经费19万元,本年度支出19万元,无结余。(5)省级补助2015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经费10万元、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经费10.2万元,合计收入20.2万元,工作正在开展中,当年未安排支出,结余20.2万元。(5)2015年中央投资第一批至第三批中低产田地改造项目清算经费426.68万元,未拨付项目实施单位,结余426.68万元。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