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规划局2016年度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内容
按照《嵩明县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嵩财库〔2015〕94号相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财政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公示如下:
- 一、基本情况
- 内设机构
嵩明县规划局机关设5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规划技术科、市政规划科、地理信息科、规划管理科。
-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滇中产业新区有关城乡规划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拟定全县城乡规划管理的办法。
2.负责配合滇中产业新区编制全县总体规划、产业规划、重大专项规划;负责和相关部门共同组织编制公共设施专项规划,负责统筹道路交通、给排水、电力、燃气、电信、广电、输油管道、公共地下空间等基础设施专业规划,并纳入到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组织编制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参与有关的土地、环保、林业、产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3.指导镇(街道)编制集镇及村庄规划。
4.负责全县规划地理信息系统的创建、更新、维护与管理。
5.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历史街区与历史建筑保护相关规划工作。
6.负责嵩明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的规划管理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7.负责城市规划区内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的规划管理和审批。
8.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市政工程的验线、基础验核、规划核实等批后管理,出具规划核实意见。
9.负责嵩明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嵩明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 人员编制情况
嵩明县规划局机关行政编制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
- 二、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
附:嵩财预〔2016〕18号关于批复2016年县级部门预算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