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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1603-005582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6-03-15 08:24
名 称: 嵩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度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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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度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内容

发布时间:2016-03-15 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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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嵩明县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嵩财库[2015]94号相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财政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公示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内设机构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设九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即办公室、基层卫生科、医政科(嵩明县卫生应急办公室)、科技教育科、公共卫生科(嵩明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嵩明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中医科、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科(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科)、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科、统计与综合评价科。

 

  (二)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拟定县域中、长期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区域规划和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 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我县人民群众健康的重点疾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开展重大疾病、传染病、地方病的综合防治和监测;负责食源性疾病和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全民健康教育。

 

3、 组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制定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巩固和发展农村医疗、预防、保健三级网络,建立健全农村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依法管理和规范母婴保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组织开展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和优生促进工作;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4、 负责规范全县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加强服务质量监控,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秩序,规范医疗广告等市场行为;依法组织开展职责范围内的健康相关产品、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监督管理,开展公共场所卫生和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实施食品卫生、公共卫生、学校卫生、放射卫生、劳动卫生监测与评价。

 

5、 负责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管理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落实有关法规、政策、规范、标准,指导督促医疗机构加强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医疗安全管理;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协调组织全县无偿献血工作,协调处理医疗纠纷、事故。

 

6、 实施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负责督促检查。组织、监督、实施全县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7、 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8  、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流入地、流出地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互联互通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9、 组织制定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科技、人才教育发展规划,做好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参与制定医学继续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协同做好医学继续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培训和健康促进工作。

 

10、 组织卫生和计划生育科研项目立项和科技攻关工作,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11、 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发展和弘扬兰茂中医药文化,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推进中医药的继承、创新与合作,推动中医药现代化建设。

 

12、 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组织、调度县域内卫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突发事件灾情实施医疗救护,对重大突发疫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和蔓延。

 

13、 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数据分析研究。

 

14、 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县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5、 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行政审批项目,以嵩明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三)人员编制情况

 

1、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行政编制1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

 

2、 人口和计划生育协会编制3名。

 

3、 嵩明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专项行政编制1 名。

 

  共计编制24名。

 

  2015年末,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合并成立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目前,实有在职人员27人,离退休人员57人(含卫生院35人);在编车辆5辆(其中两辆为清水海工程移民安置办使用)。

 

4、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有县卫生和计划局卫生执法监督局、县皮肤病防治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看守所卫生所、嵩阳卫生院、杨林镇卫生院、小街镇中心卫生院、牛栏江镇中心卫生院、小新街卫生院。

 

二、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

 

  附:嵩财预(2016)18号关于批复2016年县级部门预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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