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嵩明县委老干部局2016年预算信息公开公示
根据新《预算法》规定及嵩明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6年县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嵩财预〔2016〕18号)文件相关要求,现将嵩明县委老干部局2016年度预算信息公开公示如下:
一、 单位基本情况
1. 主要职能。
县委老干部局是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局机关属行政管理机构,执行行政会计制度,是县委主管全县离休干部和副县级以上退休干部的职能部门,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组织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全县离休和副县级(含享受待遇)以上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2)参与制定我县老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具体实施办法、细则。
(3)负责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贯彻离退休干部“八项”制度,抓好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党支部建设,切实从政治上关心老干部。
(4)协调、督促各单位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的落实,确保离休费保障机制、医药费保障机制、财政支持机制正常运转,并针对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5)组织、引导老干部积极参与全县的经济社会建设,总结推广老干部发挥作用的先进事迹和经验。
(6)负责对全县老干部工作进行调研,听取老干部的意见、建议,及时了解掌握老干部的思想和愿望,结合形势要求,提出改进意见和办法,报县委、县政府决策。
(7)认真贯彻离休干部异地安置政策,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离休干部异地安置工作和服务管理工作。
(8)组织开展老干部政治生日礼仪活动。
(9)对老干部丧事和善后工作进行政策指导,并参与丧事活动。
(10)建设管理好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和县老年大学。
(11)负责干部保健工作。
(12)负责接待处理全县离休和副县级以上退休干部的来信来访。
(13)指导和督促各单位抓好离退休干部“四就近”工作,利用社区资源开展好离休干部助老员工作。
(14)做好老干部工作的的宣传报道、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编辑好《老干部工作简讯》,办好《老干部生活》、《夕阳增辉》两本刊物。
(15)加强老干部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
(16)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2. 人员编制情况。
目前,全局在职在编5人,其中行政2人,参公管理2人,工勤1人。负责做好全县离休和副县级(含享受待遇)以上退休干部共计278人的管理服务工作,认真落实老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建强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和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这三个载体,积极为老干部学习活动构建平台,为离退休老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正常化、科学化创造条件。
二、 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县委老干部局的部门预算支出合计1920552元,包括行政运行666709元、老龄事物1220000元、住房公积金33843元。
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327549元;
2. 商品和服务支出:339160元;
3.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843元;
4. 项目支出:1220000元。
2016年财政供养车辆1辆,运行经费2万元,我局的三公经费将加强管理,强化审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以及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经费支出。
附件:嵩明县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