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统计局2016年度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内容
按照《嵩明县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嵩财库[2015]94号相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财政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公示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领导、协调和指导全县统计工作。
(二)按照国家、省、市规定的统计调查计划、统计规划、统计体制改革方案和下达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全县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负责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工作,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准确、真实、全面的统计数据和统计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国家下达的人口、工业、农业、第三产业和基本单位普查等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工作;按照要求做好云南生物资源调查、城乡社会经济调查、统计单位注册登记年审和个体私营企业调查、规模以下小型工业调查、个体工业抽样调查等各项对口专业抽样调查工作。
(四)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和监督;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评估;向县委县政府提供有针对性的统计分析报告。
(五)搜集、整理、出版、公布本地区的基本统计资料。经县政府批准,编印出版《嵩明县社会经济统计年鉴》;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
(六)做好全县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岗位资格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统计人员的技术职称评定工作。
(七)建立健全和管理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数据库体系;做好统计报表和统计资料的保管、调用和移交工作;保守国家和私人秘密。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我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2015年末,统计局在编实有人数20人,财政供养20人,退休人员8人;在编车辆1辆。
二、2016年部门预算情
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合计2592643元,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10501行政运行基本支出:1605724元;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10505专项统计业务410000元;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210201住房公积金:148319元。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80501退休费:428600元。
附件:2016年嵩明县统计局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