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政任〔2016〕2号
嵩明县人民政府关于朱广平等四位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各园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根据嵩干〔2016〕8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同意:
朱广平同志试用期满,任嵩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 伟同志试用期满,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
李自新同志试用期满,任嵩明职教基地管委会副主任(正科级);
王东林同志试用期满,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以上四位同志的任职时间从试任职之日起计算。
嵩明县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