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政任〔2016〕1号
发布时间:2016-03-08 15:49
字号:[
大
中
小
]
嵩明县人民政府关于段加程、董如生二位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各园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根据嵩干〔2016〕4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同意:
段加程 免去县公共建设管理投资中心主任职务;
董如生 免去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嵩明县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