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嵩明县委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中共嵩明县委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
信息公开
按照《嵩明县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嵩财库〔2015〕94号)相关要求,现将本单位2016年财政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等信息公开公示如下:
一、 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中共嵩明县委办分室(以下简称县委办)隶属于中共嵩明县委,为财政全额拨款党政机关。其主要职责:围绕县委工作部署,对涉及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党的自身建设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县委科学决策提出建议、预案;负责县委有关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安排县委领导的公务活动,办理县委领导交办的事项;负责县委文件和文稿的起草、校核、印发工作;负责党的方针政策、上级党委和县委重要工作部署、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批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牵头组织全县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县委值班工作,及时向县委报告重要情况,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协助处理县直各部门和乡镇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全县党政系统机要密码通信和密码管理;负责全县商用密码管理;负责上级党委文件和党政领导机关要件的传递工作;负责牵头全县电子政务内网的建设和全县党委系统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县保密工作的规划、宣传教育、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和泄密案件查处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县委办为一级预算单位,下辖9个二级预算单位,其中党的机关5个(县委办、宣传部、政法委、统战部、政研室),承担着政治统治、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等职能,群众团体机关4个(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承担着联系和服务群众的职能,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纽带。
(三)人员情况
在职人员125人,其中行政人员116人,事业人员9人。按机构性质分共产党机关103人,群众团体机关22人。
二、 2016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21110147元,预算支出21110147元,本年收入支出预算比重100%。
1、 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6660147元,占收入预算比重78.92%。
(2)项目收入4450000元,占收入预算比重21.08%。
2. 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1110147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6660147元,项目支出4450000元。
(1)基本支出16660147元,主要用于单位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9693074元,主要用于工资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商品服务支出预算3814898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会议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公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3152175元,用于住房公积金、离退休人员工资和遗属生活补助等。
(2)项目支出4450000元,主要为各二级预算部门项目配套经费。
(二)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县委办无车辆购置费用及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支出380000元,对公车运行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和统一报废更新制度。公务接待费没有具体预算明细金额,2016年县委办将强化公务接待审批制度,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部门和接待标准的管理,在2015年的支出数上减少开支。
中共嵩明县委办公室
2016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