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嵩明县直属机关工委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6-03-04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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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嵩明县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我单位基本情况及预算信息公开公示如下,2016年度单位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和主要工作
1.领导县直机关党建工作,针对机关党的建设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县直机关党的建设情况并提出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2.负责抓好直属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指导直属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3.指导直属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督促、检查。严格按新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
4.指导直属党组织组织党员和干部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理论武装,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适时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及发展对象培训班、党务干部培训班。
5. 指导、帮助、督促所属党组织按期进行换届和及时充实基层党组织班子。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纳入2016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共1个,其中:
(1)单户1户,其中含单位 1个,占单位总数的100 %;。
(2)行政单位汇总1户,其中含单位1个,占单位总数的100%。
(二)单位分类情况说明
1.按单位基本性质划分:
(1)行政单位1个,比上年增加(减少)0个。
2.按单位执行会计制度划分:
(1)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1个,比上年增加(减少)0个。
(三)单位预算级次说明
一级预算单位1户,比上年增加(减少)0户。
三、部门基本情况
嵩明县机关工委属行政单位,财政全供养7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离退休人员2人。
附:机关工委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