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16年预算信息 公开公示
发布时间:2016-03-02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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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预算法》规定及嵩明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6年县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嵩财预〔2016〕18号)文件相关要求,现将嵩明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16年度预算信息公开公示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嵩明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是县文化体育事业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主要负责全县城乡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的组织、指导和对文艺人才的辅导、培训工作,以及基层文化站的业务指导工作,全县的文化市场管理及文物管理工作和文物保护环境工作。
2.机构情况。嵩明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4个,比上年增减0个。局机关属行政管理机构,下属单位有文化馆、图书馆、文物管理所。本年度局机关执行行政会计制度,文化馆、图书馆、文物管理所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3.人员情况。全局编制数72人,其中行政13人,参公管理8人,事业编制51人。年末实有85人,在职61人,离休1人,退休23人。
二、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合计7241357.00元,包括
行政运行1793310.00
图书馆 602986.00
群众文化 2500295.00
文化市场管理50000.00
文物保护 419465.00
群众体育 100000.00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318290.00
住房公积金 457011.00
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4399297.0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08527.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03533.00元。
4、项目支出:830000.00元
2016年财政供养车辆1辆,运行经费2万元,三公经费将加强管理,强化审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以及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经费支出。
附件:嵩明县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