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档案局2016年预算信息公开公示
根据新《预算法》规定及嵩明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6年县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嵩财预〔2016〕18号)文件相关要求,现将嵩明县档案局2016年度预算信息公开公示如下:
一、 主要工作职责
1、 宣传贯彻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国有有关政策;
2、 制定全县的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对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3、 组织进行档案宣传、档案教育、档案科学研究、档案工作人员资格认定,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4、 会同有关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重点建设项目档案进行验收;
5、 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7、 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 部门预算编制基本情况
嵩明县档案局(馆)属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副科级建制,现有在职人员10人,正科级领导干部1人,副科级领导干部2人,离休1人,退休4人,内设办公室、业务科。
三、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179554.00元,其中工资福利720070.00元;商品和服务59339.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30145.00元;项目支出70000.00元。行政单位离退休253436.00元;住房公积金74709.00元。
财政供养车辆1辆,运行经费2万元,三公经费将加强管理,强化审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以及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经费支出。
附件:嵩明县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





